公大夫的意思、公大夫的詳細解釋
公大夫的解釋
亦稱“ 七大夫 ”。 秦 漢 時爵位名,列在第七級。《商君書·境内》:“故爵官大夫,就為公大夫。”《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爵:一級曰公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 顔師古 注:“加官、公者,示稍尊也。”
詞語分解
- 公的解釋 公 ō 正直無私,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無私。 共同的,大家承認的: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國家,社會,大衆:公共。 * (社會整體的治安)。公衆。公民。公論(公衆的評論)。 讓大家知道:公開。
- 大夫的解釋 古代官名。西周以後的諸侯國中,國君下有卿、大夫十 * ,;大夫;世襲,且有封地。後來大夫成為一般任官職者的稱呼孤之過也,大夫何罪。;;《左傳;僖公三十三年》詳細解釋.古職官名。 周 代在國君之下有卿、
專業解析
公大夫是中國古代秦、漢時期二十等爵制中的第七級爵位名稱,具有特定的曆史内涵和社會等級意義。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一、基本釋義
公大夫(gōng dà fū)
字源解析:
- 公:指官階或爵位中的公共、官方屬性,區别于私屬封號。
- 大夫:先秦至秦漢時期的高級官職或爵位統稱,後演變為爵位等級名稱。
詞典定義:
公大夫為秦商鞅變法後确立的二十等爵制中的第七級爵位,地位介于“官大夫”(第六級)與“公乘”(第八級)之間。受爵者可享俸祿三百石,并擁有“乘公車”的特權(即官府配給車駕),故稱“公大夫”。
二、曆史背景與職能
-
爵位來源:
源于戰國秦制,商鞅變法時創設二十等爵,公大夫為軍功授爵體系中的重要等級。《漢書·百官公卿表》載:“七公大夫,爵比大夫”,表明其地位等同大夫級官員。
-
社會特權:
- 經濟待遇:享三百石俸祿,高于普通庶民,可免除部分徭役。
- 政治權利:可擔任基層官吏,如亭長、裡正等職。
- 禮制象征:獲“公車”使用權,标志身份尊貴(《睡虎地秦簡·傳食律》載其出行配車馬)。
三、演變與廢除
- 秦至漢初:公大夫為軍功核心爵級,漢承秦制沿用。
- 東漢後:爵位濫授導緻價值貶低,公大夫逐漸失去實際特權,魏晉時隨二十等爵制衰落而消亡。
引用文獻來源
-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公大夫”詞條釋義。
- 《漢書·百官公卿表》(中華書局點校本)。
-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傳食律》(文物出版社)。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出版文獻信息以确保權威性。)
網絡擴展解釋
公大夫是秦漢時期的一種爵位名稱,屬于二十等爵制中的第七級,别稱“七大夫”。以下是詳細解釋:
1.爵位等級與起源
- 公大夫在秦商鞅變法後确立的二十等爵中位列第七級,高于“官大夫”和“大夫”,低于“公乘”。
- 戰國時期,秦、魏等國已有此爵位,漢朝沿襲并用于獎勵軍功。
2.待遇與特權
- 秦代:公大夫以上爵位者享有較高社會地位,見縣令、丞時僅需作揖而不跪拜。
- 漢代初期:漢高祖規定公大夫及以上爵位可獲食邑(封地收入),但需服役;至漢文帝時,僅第九級“五大夫”及以上才可免役。
3.曆史演變
- 西漢後期,公大夫的實際地位逐漸下降,成為普通民爵中的較高等級,與早期“高爵”地位有所區别。
4.與其他爵位的對比
- 二十等爵前四級為“士”級,第五至九級為“大夫”級,公大夫(第七級)屬于“大夫”級中的較高層次。
注意:
- 部分資料(如)誤将“公大夫”解釋為“貪官污吏”,此說法缺乏可靠依據,應以權威曆史文獻記載為準。
别人正在浏覽...
哀憂奧宇白符徧賒蔽橹博究不處不段不忘溝壑襯手恥辱春鴻從學恩诏放言遣辭鳳翅盔躬稼寡耦輥雷何因畫界将家進士計窮軍戎聚珍版孔孟肋條陵汩倫叙荦荦确确面頰鳴吒密緻木牌内潰黏沫儗似判然盆池偏勞劈嗒拍嗒譴考峭僻奇左顴輔全夥傷弓蛇行仕朝是非得失實覈受精鼠标器四庫桐葉戲土牆香袋笑納鰕須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