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囤積于城邑之中。《漢書·食貨志下》:“富商賈或墆財役貧,轉轂百數,廢居居邑,封君皆氐首仰給焉。” 顔師古 注:“ 服虔 曰:‘居穀於邑也。’ 如淳 曰:‘居賤物於邑中以待貴也。’二説皆未盡也。此言或有所廢置,有所居蓄,而居於邑中,以乘時射利也。”
(2).泛指人口聚居之地。《漢書·溝洫志》“古者立國居民,疆理土地,必遺川澤之分,度水勢所不及” 唐 顔師古 注:“言川澤水所流聚之處,皆留而置之,不以為居邑而妄墾殖,必計水所不及,然後居而田之也。”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三編第一章第二節:“百裡見方的地區,有田九萬頃,除去三分之一的山林川澤和居邑,馀下六萬頃,約合今一百八十六萬畝。”
“居邑”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囤積于城邑之中
這一釋義源于古代商貿行為,指商人将貨物囤積在城邑内,通過買賣差價牟利。例如《漢書·食貨志下》記載:“富商賈或墆財役貧……廢居居邑”,描述了商人囤積物資的現象。顔師古對此注解為“居蓄于邑中,以乘時射利”,強調其投機性質。
泛指人口聚居之地
指人們集中居住的區域,常用于描述古代城鎮或村落。《漢書·溝洫志》提到規劃土地時需考慮“川澤之分”,避免在易受水患處建立居邑。唐代顔師古進一步解釋,古人選擇聚居地時會衡量水利條件,确保居住和農耕安全。
補充說明:該詞在古籍中多與經濟、地理相關,現代使用較少,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學術讨論。需注意語境,例如“廢居居邑”中的“居邑”側重商貿行為,而“立國居民”則強調聚居地的規劃邏輯。
居邑(jū yì),是一個漢字詞,由兩個部分組成,分别是“居”和“邑”。居字,偏旁部首為"屍",總部首為"宀",總筆畫為8,康熙字典編碼為11982。邑字,偏旁部首為"阝",總部首為"⻖",總筆畫為9,康熙字典編碼為17041。
居邑這個詞來自《說文解字》,以古代的東方地理名為例。“居”字表示栖居,住所,意為居住、寓居等。"居"是一個動詞,用來形容人們定居在某個地方。而"邑"字則指的是城邑,意為城市或較大的聚集地。
在繁體中,居邑的寫法與簡體一樣。繁體字“居”與簡體字一樣,而“邑”字則由“阝”和“由”兩個部分組成。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今天有所不同。"居"字在古代常被寫作"、、"等多種形式。而"邑"字在古代常被寫作"、⻏"等形式。
以下是一些關于居邑的常見用法和例句:
1. 居邑:意為定居的地方。
2. 居邑繁華:表示城市繁榮、人口衆多。
3. 他常年居邑在外:形容他常常在外地住。
組詞:
居中、居民、居住、居廟、邑居、邑城、城居
近義詞:
城市、市區、都市
反義詞:
荒野、鄉村、偏遠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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