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報告動亂已平定。《左傳·昭公二十年》:“ 衛侯 告寧於 齊 。”
(2).古指官吏告假奔喪。甯,謂官吏親喪,歸家服喪。《後漢書·陳忠傳》:“ 光武皇帝 絶告寧之典,貽則萬世,誠不可改。” 李賢 注引《前漢書音義》:“告寧,休謁之名,吉曰告,兇曰寧。”
"告甯"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語義可從構詞法與文獻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構詞溯源
該詞由"告"(禀報、宣告)與"甯"(安甯、安息)構成,形成動補結構。在《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01年版,第3冊第567頁)中标注為"報喪"義項,其詞源可追溯至東漢文獻。
二、文獻釋義
喪事禀告
指正式向親屬或朝廷通報喪訊的禮儀行為。《後漢書·禮儀志》載:"吏三百石喪,告甯歸家",此處的"告甯"特指官吏報請丁憂的行政程式。
休沐制度
漢代官吏休假制度亦稱"告甯",《漢書·高帝紀》注引孟康說:"古者名吏休假曰告...予甯者,喪假也",說明該詞涵蓋常規休假與喪假雙重制度。
三、語義演化
唐代以降詞義發生轉喻,如《資治通鑒·唐紀》胡三省注:"告者,谒告;甯者,問安",此時詞義擴展為包含問候請安的複合行為,體現古代禮制與語用變遷的雙重軌迹。
“告甯”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含義:
報告動亂已平定
指向上級或相關方面彙報局勢恢複安定的消息。例如《左傳·昭公二十年》記載:“衛侯告甯于齊”,即衛國國君向齊國通告内亂平息的情況。
官吏告假奔喪
古代官員因父母去世需回家服喪時,稱為“告甯”。“甯”(音同“佞”)在此指代居喪。例如《後漢書·陳忠傳》提到,東漢光武帝廢除了官員奔喪的制度,但這一用法在早期文獻中仍有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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