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sidence; temporary living place] 短時間居住的處所;住所
“居所”是一個法律和日常用語中常見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居所指自然人臨時或短期居住的場所,強調居住的暫時性而非長期固定性。例如因工作、求學、旅行等需求暫時停留的住處。
與住所的區别
法律上,住所是公民戶籍登記地或法人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長期固定),而居所是臨時寄寓地。例如戶籍在A市但短期在B市租房工作,B市即為居所。
法律適用場景
在民事案件中,當住所無法确定時,可将居所視為法律行為關聯地,如訴訟管轄、文書送達等。
英文對應詞為residence或temporary living place,德語中稱為Heim,均體現暫時居住屬性。
居所的核心特征是臨時性,與住所的長期固定性形成對比,這一區分在法律實務和日常場景中均有重要意義。
「居所」是一個漢字詞語,拆分為「居」和「所」兩個部分。它可以用作名詞,表示人們居住或暫時居留的地方。
「居」是一個聲符兼形符,它的拆分部首是「宀」,表示與房屋或住所有關;它的筆畫數為9畫。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居」采用繁體字「居」,字形與現代漢字相似。
「所」是一個意符兼形符,它的拆分部首是「戶」,表示與居住或所在地有關;它的筆畫數為8畫。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所」采用繁體字「所」,字形與現代漢字相似。
「居所」一詞源自古代漢語,其來源可以追溯到《說文解字》和《莊子》等文獻。它是由「居」和「所」兩個字合并而成。
以下是一些關于「居所」的例句:
- 我的居所位于市中心,非常方便。
- 這個旅館是個安全的居所,你可以放心入住。
- 他決定換個居所,離開這個嘈雜的城市。
「居所」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成新的詞彙,例如:
- 居民:居住在一個特定地區或社區的人們。
- 居住:在特定地方生活或定居。
- 居家:在家中生活或度過時間。
「居所」的近義詞包括「住所」、「宅邸」等,反義詞包括「遷居」、「出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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