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行索取。《元典章新集·國典·诏令》:“本管翼衛及奧魯等官,毋得非理科斂,違法放債,勒取重息。” 明 沉榜 《宛署雜記·鋪行》:“非中官之貴勢,勒取店銀,即受制豪徒,多索稅契。”
勒取是一個漢語複合動詞,由“勒”和“取”兩個語素構成,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強制、脅迫等不正當手段強行索取或榨取。以下是詳細解析:
“勒”原指套在牲畜頭上帶嚼子的籠頭(《說文解字》:“勒,馬頭絡銜也”),引申為強制約束、逼迫(如“勒令”“勒索”)。
“取”表示獲取、拿取(《說文解字》:“取,捕取也”),強調結果導向的動作。
二者結合後,“勒取”強調以威逼手段強行獲得某物,含明顯的負面色彩,常見于描述權力濫用或暴力索取的行為。
釋為:“以威逼手段索取財物。”例如:“官吏勒取民財,百姓苦不堪言。”
(來源: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未直接收錄“勒取”,但“勒”詞條下含“勒索”(用威脅手段逼取財物),可佐證“勒取”的近似語義。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商務印書館)
在“勒”的釋義中明确:“引申為強迫、壓制”,如“勒派”“勒抑”,與“勒取”的強制性質一緻。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
《明史·食貨志》載:“胥吏勒取常例,民多破産。”描述官吏借職務之便強行征收錢財。
可用于批判性場景,如:“不法分子勒取保護費”“壟斷企業勒取高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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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取”是一個由“勒”和“取”組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是通過強制或暴力手段索取。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後的詳細解釋:
根據文獻記載,“勒取”常用于描述權力濫用或暴力脅迫的場景,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勒”字其他含義(如雕刻、約束等),可參考漢字源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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