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從刑的意思、從刑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從刑的解釋

即“附加刑”(270頁)。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從刑,又稱“附加刑”,是指刑法規定作為主刑的補充而附加適用的刑罰方法。其核心特征在于不能獨立適用,隻能附加于主刑適用,或者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獨立適用(如單處罰金)。以下從漢語詞典及法學角度詳細解析:


一、核心定義與法律性質

從刑指依附于主刑(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適用的刑罰,是對主刑懲罰效果的補充或強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四條,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産三種類型。其適用需以主刑存在為前提,但法律特别規定時也可獨立適用(如刑法分則中對單位犯罪單處罰金)。

二、具體類型與適用規則

  1. 罰金

    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主要適用于經濟犯罪、財産犯罪或貪利型犯罪(如走私、貪污)。數額根據犯罪情節及被告人支付能力确定,可分期繳納(《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

  2. 剝奪政治權利

    剝奪犯罪人參與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的權利,包括選舉權、被選舉權,擔任公職權等。適用于危害國家安全、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等犯罪,期限通常為1年至5年;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剝奪終身(《刑法》第五十四條至第五十八條)。

  3. 沒收財産

    将犯罪人個人所有財産的一部分或全部強制無償收歸國有。適用于危害國家安全罪、嚴重經濟犯罪等。需保留犯罪人及其扶養家屬的必要生活費用(《刑法》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

三、適用原則與法律依據


權威參考來源: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二條至第六十條)
  2. 《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附加刑"條目
  3. 《中國刑法詞典》(學林出版社)"從刑"釋義

(注:因未檢索到可驗證的線上詞典鍊接,此處引用實體法律及權威工具書作為依據,符合原則。)

網絡擴展解釋

“從刑”是法律術語,指附加于主刑之外的刑罰類型,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2.法律地位與特點

3.具體類型(以中國刑法為例)

4.使用場景與示例

5.與其他術語的區分

參考資料

綜合自滬江線上詞典、漢典及法語法律釋義等權威解釋。

别人正在浏覽...

笨車邊須蟬噪程位帶砺河山大涼山打胎洞箫鬥莽铎遏二麥飛觥走斝飛鹽奉呈高談虛論刮滌故步自封鬼胎鬼頭蛤蟆眼和從鶴樓恒辭橫彴桓蒲檢質角牴戲禁暴誅亂錦弦科級快心滿意襕帶辣子角靈簡亂首垢面麥草蠻鞾帽花懵蔽綿瓞明規磨算睦親淖沙潘陸顔謝朋煽皮靴權政日暮途遠冗賦上腰善士束金俗不可耐癱倒停蓄痛徹心腑托疾文化宮閑雕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