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撫養;養育。《後漢書·劉般傳》:“早失母,同産弟 原鄉侯 平 尚幼, 紆 ( 恩王 紆 )親自鞠養,常與共卧起飲食。”《舊唐書·李承傳》:“ 承 幼孤,兄 曄 鞠養之。” 元 劉唐卿 《降桑椹》第二折:“今立身成名,豈不知父母鞠養之恩。”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嬰甯》:“渠母改醮,遺我鞠養。”
(2).供養;贍養。《世說新語·賢媛》“問眼耳未覺惡不” 劉孝标 注引《婦人集》載 晉 王羲之 妻《謝表》:“妾年九十,孤骸獨存,願蒙哀矜,賜其鞠養。”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記·健馱邏國》:“有窣堵波,是 商莫迦菩薩 恭行鞠養,侍盲父母。”
“鞠養”是漢語中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父母對子女的精心撫養與照料,強調養育過程中付出的心力與責任。該詞由“鞠”與“養”二字構成:
該詞常見于法律文獻與倫理論述,例如《民法典》第26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即與“鞠養”概念呼應(來源:全國人大官網)。
“鞠養”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兩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撫養與養育
指父母或長輩對子女的撫育過程,既包含物質供給(如衣食照料),也包含精神培育(如教導成長)。 例如《千字文》中的“恭惟鞠養,豈敢毀傷”,即強調子女對父母養育之恩的感念。
供養與贍養
也可指子女成年後對父母的奉養,體現傳統孝道文化中的反哺責任。例如《後漢書》記載的“早失母……親自鞠養”,即描述親屬間的相互照料。
“鞠”的演變
原指古代皮革制成的實心球(如“蹴鞠”),後假借為“養育”之意。如《詩經》中“母兮鞠我”,即以“鞠”表達哺育之義。
與傳統孝道的關系
該詞常見于古籍,體現儒家倫理中“生養死葬”的責任觀。如《孝經》主張“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與“豈敢毀傷”的表述相呼應。
文學典籍
《聊齋志異·嬰甯》中“遺我鞠養”,描述對他人的撫養;《舊唐書》記載“兄曄鞠養之”,體現親屬間的養育義務。
現代語境
多用于書面表達,如“感念父母鞠養之恩”,強調對養育過程的全面珍視。
部分資料(如)提到“鞠養”為成語,但多數權威來源顯示其更偏向普通詞彙組合,建議使用時結合具體語境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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