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稱每年上忙、下忙所征收的稅銀。 民國 初年,沿襲舊名,稱田賦為忙銀。 郭孝成 《江蘇光複紀事》:“本年忙銀,準其仍用舊串,但将減成、折價各節,加用紅戳叙明。”
忙銀是明清時期賦稅制度中的專業術語,特指按季節征收的田賦類别,屬于實物稅向貨币稅過渡階段的重要形态。該詞最早見于明代《萬曆會計錄》,清代《賦役全書》進一步明确其征收标準。
從制度設計看,忙銀分為“上忙”和“下忙”兩期征收:
征收對象涵蓋民田、官田等所有登記在冊的耕地,折銀标準依據土地肥瘠程度劃分為九等則例。據《清史稿·食貨志》記載,康熙年間實行“攤丁入畝”後,忙銀逐漸與丁銀合并征收,構成地丁銀主體部分。
這項賦稅制度的特殊性體現在三個方面:
該術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于經濟史研究領域。其詞源構成采用“忙”(農忙時節)+“銀”(稅銀)的複合結構,準确概括征稅時間與繳納形式的雙重特征。
“忙銀”是一個曆史財稅術語,主要與清代及民國初期的田賦征收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清代将每年田賦分兩次征收,稱為“上忙”和“下忙”,對應的稅銀合稱“忙銀”。民國初期沿用了這一名稱,仍将田賦稱為“忙銀”。
征收方式
曆史沿革
民國初年雖廢除清代稅制,但“忙銀”作為田賦代稱仍被沿用。例如1911年江蘇光複時,政府曾通告“本年忙銀準其仍用舊串”,僅調整折價比例(見引文)。
與其他詞彙的關聯
現代研究意義
該術語反映了古代財稅制度與農業社會的緊密聯繫,是研究經濟史的重要切入點。
注意:部分非權威來源(如)誤将“忙銀”解釋為“形容忙碌”的成語,此為訛傳,需以曆史文獻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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