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服除。《後漢書·獨行傳·劉茂》:“遭母憂去官。服竟後為 沮陽 令。”《北齊書·陸卬傳》:“服竟不襲,不忍嗣侯。”參見“ 服除 ”。
服竟(fú jìng)是古漢語詞彙,指服喪期滿,即古代喪禮中為逝者守孝的期限結束。這一概念源于中國古代的喪服制度,體現了宗法社會對孝道與禮儀的重視。以下從釋義、文化背景及用法三方面解析:
“服”指穿戴喪服、履行喪禮,“竟”意為完結。“服竟”即守喪期結束,脫去喪服,回歸常服與日常生活。
古代喪期依親疏關系有嚴格規定,如子女為父母守孝三年(實為27個月),《禮記·喪服四制》載:“喪不過三年。”服竟标志着禮儀程式的終結。
禮制規範:
古代喪服分五等(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缌麻),服竟時間各異。例如:
服竟需舉行“除服”儀式,如《儀禮·士虞禮》記載撤除喪服、祭告先祖的流程。
社會意義:
服竟不僅是禮儀節點,更象征孝道責任的完成。《孝經》強調“喪則緻其哀”,守喪期滿後,子女方可恢複仕途、婚嫁等社會活動。
《後漢書·劉平傳》載:“服竟,拜全椒長。”描述守喪結束後任職官員。
唐代張籍《祭退之》詩雲:“服竟今如斯,白發忽已繁。”以服竟喻人生階段變遷。
參考資料:
“服竟”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釋:
服竟(拼音:fú jìng)意為“服除”,即古代服喪期滿,結束守孝期。例如:
該詞主要用于古籍或曆史文獻中,現代漢語已不常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喪服制度或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後漢書》《北齊書》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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