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軍中法典。《宋書·武帝紀》:“或連山染逆,懼緻軍憲;或辭役憚勞,苟免刑罰。” 章炳麟 《文學說例》:“古者部落相争,暫立酋長,以司軍憲。”
“軍憲”的漢語詞典釋義與解析
一、基本釋義
“軍憲”是由“軍”與“憲”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屬軍事法律術語,核心含義為:
指軍隊内部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法規制度,如《周禮·夏官·大司馬》載:“以軍憲禁誅。” 即通過軍法整肅軍隊秩序。
引申為執行軍法的權力機構或職能,如《宋史·兵志》提及“嚴軍憲以儆惰卒”,強調以軍法懲治懈怠士兵。
二、詞源與演變
清代《練兵實紀》強調“軍憲不明,則號令不行”,凸顯軍法對軍隊指揮體系的基石作用。
三、現代語境應用
在當代軍事體系中,“軍憲”概念融入以下範疇:
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規定的軍事法規體系,規範軍人職責與行為準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020年修訂)。
軍隊保衛部門及軍事檢察院依法行使的紀律審查與執法權(《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
四、權威文獻參考
結語
“軍憲”作為承載軍事法治精神的核心術語,貫穿中國古代至當代軍事治理實踐,其釋義需結合曆史語境與現行法律框架綜合理解。
注:文獻來源基于公開學術資料及權威法典,部分古籍原文可參考中華書局點校本,現代法規詳見全國人大官網及國防部發布文件。
“軍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軍憲”指軍中法典,即軍隊内部用于規範行為的法律或紀律條例。
古代軍隊常通過“軍憲”維持紀律,尤其在戰亂時期,如清代許南英詩中提到“逃軍憲法坐斬律”,反映軍法對逃兵的嚴懲。
現代漢語中,“軍憲”一詞使用較少,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指代軍事法規或軍隊紀律體系。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書》《文學說例》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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