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謀求利益。 唐 高彥休 《高阙史·秦中子得先人書》:“ 秦川 富室少年有能規利者,蓋先兢慎誠信,四方賓賈,慕之如歸。” 宋 王闢之 《渑水燕談錄·雜錄》:“ 周 顯德 中,許京城民居起樓閣。大将軍 周景威 先於 宋門 内臨 汴水 建樓十三間, 世宗 嘉之,以手詔奬諭。 景威 雖奉詔,實所以規利也。” 明 袁宏道 《送葉使君還朝序》:“今天下之利孔,百耗於 唐 宋 ,而其規利之法,百苛於間架、手實。”
規利是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謀求利益或私利,通常帶有貶義色彩,強調為獲取好處而采取算計、鑽營的行為。以下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
指通過謀劃、算計來獲取利益。其中“規”意為謀劃、圖謀,“利”指利益、好處。該詞多用于描述為私利而精于算計的行為,隱含負面評價。
出處:《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0卷第1293頁明确收錄“規利”詞條,釋義為“謀求利益”。
用法示例:
“其人善規利,工心計。”(形容某人精于謀取私利)
該詞源自古漢語,多見于史書及政論文章,常批判官員或商賈的功利行為:
“規利貪得,不顧禮義。”
(批評為利益貪婪無度,不顧道德準則的行為)
“豪商大賈,規利冒禁。”
(指富商為牟利而違反禁令)
現代語境中,“規利”仍保留貶義,但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書面語或曆史評論:
權威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雖未單列詞條,但“規”字條目下注明“謀劃”義項可組合為“規利”等詞。
需區别于中性詞“營利”(經營獲利)或“盈利”(獲得利潤)。“規利”始終隱含不擇手段、損人利己的傾向,如:
錯誤用法:“企業合法規利”❌
正确表達:“企業合法營利”✅
“規利”作為古漢語遺留的貶義詞,精準刻畫了以謀私為核心的精明算計行為,其語義在現代漢語中仍具批判性價值。
“規利”一詞的含義在不同來源中存在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信息的解釋:
更權威的解釋傾向于“謀求利益”,建議優先參考古籍文獻中的用法。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高阙史》《渑水燕談錄》等原始文本。
綳冬昌光晨羞摛豔綢子創造性思維打夥計代匮丹竈德容兼備得適得未嘗有鵰堂疊嶂層巒蕫蓈豐利風雩雰氣府藏高揚關帝貫玉黃鯉花文混混沄沄阍人甲第連雲加冠醮拔駕俗家宅楬木進疏疚慚極重菤葹誇多鬥靡雷鳴瓦釜連篇累幅慢吞吞毛坑髦蠻靡服氣蓋山河窮烏棄親秋解去離儒席石湖仙濕婆仙受降城刷字貪索脫贈甕羹武算小除夕嚣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