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授人以口實的事端;招緻他人責難的事端。《三國志·魏志·劉放傳》“俱加侍中、光祿大夫” 裴松之 注引《孫資别傳》:“鄉人司空掾 田豫 、 梁 相 宗豔 皆妬害之,而 楊豐 黨附 豫 等,專為 資 構造謗端,怨隙甚重。”
謗端是由“謗”與“端”構成的複合詞,在漢語中屬于較為罕見的書面表達。根據《漢語大詞典》和《古代漢語詞典》的釋義體系,該詞可拆解為以下兩個語義單元:
謗(bàng) 指惡意中傷或诋毀他人的言論,《說文解字》釋為“毀也”。在《左傳·莊公二十二年》中已有“謗言”用例,特指公開指責他人的過失。
端(duān) 本義為事物發端,《廣雅·釋诂》解作“始也”。引申義包含事由、征兆,如《韓非子·說難》“端末不現而欲知情”中的引申用法。
組合後的“謗端”在《漢語大詞典》中定義為“引發诽謗的事由”,強調導緻非議産生的初始條件或具體事項。該詞常見于古代司法文書與政論文章,例如清代《刑案彙覽》記載的“謗端起于田界之争”,即指因土地糾紛引發的诽謗事件。
“謗端”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授人以口實的事端,或招緻他人責難的事端。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最早見于《三國志·魏志·劉放傳》裴松之注引《孫資别傳》,其中提到鄉人因嫉妒孫資而“構造謗端”,即捏造事端引發他人對其責難。
若行事不周,恐成謗端。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用法,可參考《三國志》相關注釋或權威詞典(如漢典)。
卑谄悲緒淲池逋叛財位草舍恻怆碴兒趁筆城樓癡懶出沒無常叢談大殿釘铨舵杆房栊飛行器飛翔高曠合骨緩亸謊敲才穢濫糊突餞禦解鋪進欵呟喚軍帑口碑載道藍袍累牍龍骧蠖屈貿籴馬犀末師墨妝盆腔齊皷齊截侵軋然已攝領食而不化霜臯朔漠泗洟損思貪侵逃躲天廟童頑微塵硪碌誣能誣妄險危諧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