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器名。鼓的一種。《漢書·禮樂志》:“剛、别柎員二人。” 顔師古 注:“剛及别柎皆鼓名也。柎音膚。”
别柎是古代漢語中一個罕見的名物詞,現多作跗或柎的異體寫法,其核心含義指器物的底座或支撐部位,尤指古代禮器(如鼎、簋等)的足部承托結構。以下從形義演變、文獻用例及現代規範角度分述:
字形解構
二字組合後,别柎特指禮器底部起穩定作用的足架,功能類似現代家具的“腿足”。
文獻考據
漢代《周禮·考工記》載:“梓人為飲器……足有三寸,其柎居一。”鄭玄注:“柎,器下足也。”雖未直接使用“别柎”,但“柎”的用法與之相通。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進一步指出:“凡器之足皆曰柎”,印證其泛指性。
異體替代
唐宋以降,“别柎”漸被跗(《集韻》:“跗,足下也”)或單字柎替代。如《新唐書·禮樂志》描述祭器“跗皆方四寸”,即沿用此義。現代《漢語大字典》将“柎”列為規範字形,釋義為“器物的足部”。
現代工具書定位
部分學者(如文字學家裘錫圭)認為,“别柎”可能是“跗”的方言分化字,因“别”古音近“跗”(同屬幫母物部),或為通假現象。但此說缺乏直接文獻佐證,主流觀點仍以“柎”為規範書寫形式。
别柎作為曆史詞,本質是柎的異體,指古代禮器承托足架。其語義已被現代規範字形“柎”或“跗”吸收,工具書統一歸入“柎”字釋義體系。使用者宜遵循《通用規範漢字表》,以“柎”為準。
參考資料
“别柎”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别柎(拼音:bié fù)指一種古代鼓類樂器,屬于打擊樂器的一種。該詞最早見于《漢書·禮樂志》,其中記載:“剛、别柎員二人。”
東漢學者顔師古在《漢書注》中明确解釋:“剛及别柎皆鼓名也,柎音膚。” 說明“剛”和“别柎”均為鼓的名稱,且“柎”在此處的讀音為“fū”。
詞源構成
曆史背景
該樂器名稱出現在漢代禮樂制度記載中,可能與祭祀、儀仗等場合使用的鼓樂相關。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漢書·禮樂志》原文或顔師古注疏,也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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