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備辦呈文。 清 葉廷琯 《吹網錄·<池北偶談>舊本有“不得已”條》:“於 順治 十七年,具呈禮科不準。” 魯迅 《華蓋集·我觀北大》:“我的辦法也并不一律。譬如前次的遊行,報上謠我被打落了兩個門牙,我可決不肯具呈警廳,籲請補派軍警,來将我的門牙從新打落。” 孫犁 《耕堂讀書記》三:“藏書家害怕 天一閣 後人 範懋柱 等具呈,請‘抒誠願獻’。”
“具呈”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為詳細解釋:
核心釋義
指“備辦呈文”或“準備正式的文書向上級呈報”。例如清代文獻中常用此詞表示通過正式文書提交申請或報告。
發音與結構
拼音為jù chéng,由“具”(具備、準備)和“呈”(呈遞)組成,強調以書面形式正式提交。
曆史與文獻中的用法
制度性背景
清代《會典事例》規定,官員或民衆需通過“具呈”程式提交申請,如“在部具呈”即向部門遞交文書。
“具呈”主要用于描述古代至近代的正式文書提交行為,需結合具體曆史語境理解。
《具呈》(ju4 cheng2)的意思是指将物品或文件提交給上級或有關方面,以供審查或批示。
《具呈》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的部首是「共」,右邊的部首是「至」。它的總筆畫數是13。
《具呈》是簡化字,它的繁體字是「具呈」。
「具」的意思是指具備、具有,「呈」的意思是提交、奉上。兩個字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具呈」這個詞。
在古代漢字中,「具呈」的寫法可能有一些變化。根據不同的曆史時期和地區,「具呈」的字形可能略有不同。
1. 他将此次調查報告具呈給公司高層。
2. 學生們将寫好的論文具呈給老師批閱。
具備、具有、具體、具體化、具體化、具體性、具象、具體實例
遞交、提供、提交、奉上
接收、收回、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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