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备办呈文。 清 叶廷琯 《吹网录·<池北偶谈>旧本有“不得已”条》:“於 顺治 十七年,具呈礼科不准。” 鲁迅 《华盖集·我观北大》:“我的办法也并不一律。譬如前次的游行,报上谣我被打落了两个门牙,我可决不肯具呈警厅,吁请补派军警,来将我的门牙从新打落。” 孙犁 《耕堂读书记》三:“藏书家害怕 天一阁 后人 范懋柱 等具呈,请‘抒诚愿献’。”
具呈是汉语中的书面用语,指正式提交文书或呈报文件的行为,常见于古代或旧时官方文书往来。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层次:
词义解析
“具”在此处意为“完备、详细”,强调文书的完整性;“呈”指下级对上级的递送或报告,合为“详细完备地递交文书”。例如《汉语大词典》将“具呈”解释为“备办呈文”,突出其作为正式程序的规范性。
用法说明
该词多用于公牍文书中,如清代官员向朝廷奏报事务时,需“具呈详述”。据《辞源》记载,明清时期地方官需“具呈”至上级衙门,内容涵盖赋税、灾情等政务。现代汉语中虽少用,但在历史文献或法律文书中仍可见类似表述。
历史背景
“具呈”制度与古代行政体系密切相关。例如《大明会典》规定,地方官员需“具呈实情”方可申请赈济,体现其作为法定程序的严谨性。这一行为不仅是信息传递,更是权力关系的象征。
现代应用
当代学术研究中,“具呈”多作为历史术语出现。如法学文献提及传统诉状制度时,会引用“具呈”说明古代司法程序。此外,部分地区方言中仍保留类似用法,指代正式书面申请。
“具呈”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略有差异,以下为详细解释:
核心释义
指“备办呈文”或“准备正式的文书向上级呈报”。例如清代文献中常用此词表示通过正式文书提交申请或报告。
发音与结构
拼音为jù chéng,由“具”(具备、准备)和“呈”(呈递)组成,强调以书面形式正式提交。
历史与文献中的用法
制度性背景
清代《会典事例》规定,官员或民众需通过“具呈”程序提交申请,如“在部具呈”即向部门递交文书。
“具呈”主要用于描述古代至近代的正式文书提交行为,需结合具体历史语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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