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年終上計時附載于計車的貢物。《禮記·射義》“諸侯歲獻貢士於天子” 漢 鄭玄 注:“歲獻,獻國事之書及計偕物也。” 孔穎達 疏:“ 漢 時,謂郡國送文書之使謂之為計吏。其貢獻之物與計吏俱來,故謂之計偕物也。”
“計偕物”是古代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複合詞,其含義需從詞源和制度演變角度解析。據《中國曆史大辭典》記載,“計偕”一詞最早見于漢代,本指地方官員将年度人口、賦稅統計簿冊(即“計簿”)與進貢物資一并送往京城的行為,後引申為地方舉薦人才赴京應試的流程。其中“物”指代隨計簿呈送的實物貢賦,包括糧食、布帛等地方特産。
在《漢書·武帝紀》注疏中,“計偕物”被明确解釋為“上計所偕載之物”,即地方向中央呈報政績時附帶的物資。唐代杜佑《通典·選舉典》進一步說明,隨着科舉制度發展,“計偕”逐漸特指士子赴京應試,此時“物”則演變為考生攜帶的文書憑證和行裝物品。
該詞現多用于曆史學研究領域,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古代經濟史》指出,計偕物制度反映了古代中央集權下“考績與賦稅合一”的行政特征。北京大學出版社《科舉制度與中國社會》則強調,該詞彙在科舉時代具有“身份驗證”和“物資保障”雙重功能。
“計偕物”是漢代文獻中出現的特定曆史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核心含義
指漢代諸侯在年終“上計”時,隨同計吏(負責統計彙報的官員)一起送往京城的貢物。
背景解析
制度來源
“上計”是漢代地方向中央彙報年度政績的考核制度,郡國需提交“國事之書”(政務文書)及貢物。這些貢物隨計吏車隊一同運送,故稱“計偕物”(“偕”意為共同、一起)。
詞源依據
出自《禮記·射義》鄭玄注:“歲獻,獻國事之書及計偕物也。”孔穎達進一步解釋:“貢獻之物與計吏俱來,故謂之計偕物。”
延伸說明
建議結合《漢書》《禮記》注疏等史料進一步探究具體貢物種類及上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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