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spise] 輕視;看不起
蔑視,看不起。 明 謝肇淛 《五雜俎·人部三》:“今人畫以意趣為宗,不甚畫故事及人物。至花鳥、翎毛,則輒卑視之。” 魯迅 《花邊文學·北人與南人》:“北人的卑視南人,已經是一種傳統。”
“卑視”在現代漢語中并不是一個标準詞彙,可能屬于誤寫或生僻用法。正确且常用的表達應為“鄙視”。以下是關于“鄙視”的詳細解釋:
鄙視指對某人或某事物表現出強烈的輕視、瞧不起的态度,認為其低劣、不值得尊重。例如:
“他鄙視那些不勞而獲的人。”
這裡的“鄙視”強調心理上的不屑與道德上的否定。
若您确實遇到“卑視”這一寫法,建議結合上下文确認是否為方言或特定文本中的生造詞。若無明确依據,推薦使用“鄙視”以避免歧義。
《卑視》是一個形容詞,意為看不起、輕視、蔑視。
《卑視》由“卩”和“目”兩個部首組成。
筆畫數為6畫。
《卑視》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在古代,人們普遍認為身份地位高的人應該被敬重和尊重,而低賤的人則被忽視和輕視。因此,詞語“卑視”用來形容對那些地位較低或被視為卑下的人持有輕蔑的态度。
《卑視》的繁體字為「卑視」。
古代漢字對于《卑視》并沒有太多的變化,依然由“卩”和“目”兩個部首組成,但是有時會有一些微小的差異。
他總是卑視那些社會地位較低的人。
卑視他人是一種不應該被提倡的行為。
卑微、卑賤、卑劣、卑鄙、卑下、卑躬屈膝
蔑視、輕視、鄙視、看不起
尊敬、尊重、器重、重視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