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中央命地方選薦人才的制度。《後漢書·章帝紀》:“夫鄉舉裡選,必累功勞。” 陳熾 《<盛世危言>序》:“用人則鄉舉而裡選。”
“裡選”是中國古代的一種人才選拔制度,其核心含義是中央要求地方(如鄉、裡等基層單位)推舉、選拔人才。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古代中央政權指令地方基層單位(如鄉、裡)選拔并推薦人才的制度。這一制度體現了早期中國“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人才選拔方式。
“裡選”常與“鄉舉”連用為“鄉舉裡選”,泛指地方基層的人才推薦機制。這一制度可視為後世科舉制度的雛形,但更依賴地方評價而非統一考試。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古籍文獻及權威詞典定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原文或相關曆史研究資料。
《裡選》是一個漢字詞語,常用于描述在團體中根據内部成員的推舉或選舉來決定某項事務或職位的過程。
《裡選》的部首是“⺺”,也稱作“⻍”,屬于部首“⺥”,意為肉。這個字共有7畫。
《裡選》的來源比較複雜。根據《說文解字》,該字最初形狀為“”(音為“厶”),意為團體内部的選舉。後來在演變過程中,加上了表示地方或範圍的字“裡”,就成為了現在的“裡選”。在繁體字中,“選”的部分采用了“㾔”作為字形。
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在《說文解字》中,除去現在的形狀外,還存在以下寫法:
1. 在團隊會議上,大家進行了一次裡選,決定了新的團隊領導人。
2. 選舉過程中,大家可以根據候選人的表現進行積極的裡選。
裡居、裡弄、裡民、選舉
任命、選拔、推舉
外選、外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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