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從事求神占卜等活動的人叫“巫”、掌管天文、星象、曆數、史冊的人叫“史”。這些職務最初往往由一人兼任,統稱“巫史”。《禮記·禮運》:“祝嘏辭説,藏於宗祝、巫史,非禮也,是謂幽國。”《後漢書·臧洪傳》:“ 和 不理戎警,但坐列巫史,禜禱羣神。” 李賢 注:“巫,女巫也。史,祝史也。” 唐 柳宗元 《非國語上·柯陵之會》:“若是,則 單子 果巫史矣。”
巫史是中國古代社會的重要文化角色,其含義可從以下四個維度解析:
一、詞源與職能定義
據《漢語大詞典》,“巫”指以舞降神、溝通人神的祭祀者,“史”為掌管天文曆法、記錄國事的職官。二者在商周時期常合稱“巫史”,兼具宗教祭祀與曆史記載雙重職能(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電子版)。《古代漢語詞典》進一步說明巫史通過占卜、祭祀參與國家決策,同時負責典冊編纂,形成“神權與史權合一”的特殊制度(中華書局《古代漢語詞典》第3版)。
二、社會功能分層
三、文化學意義
北京大學李零教授在《中國方術考》中指出,巫史群體是先秦“王官之學”的承載體,其掌握的蔔筮、祭祀、檔案管理知識,成為後世天文、醫學、史學的源頭(李零《中國方術考》修訂版)。《辭源》修訂本特别強調巫史在甲骨文、金文記載中的核心作用,其蔔辭記錄實為中國編年史雛形(商務印書館《辭源》第三版)。
四、曆史演變軌迹
隨着西周“制禮作樂”的理性化進程,巫史職能逐漸分化:
《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曆史卷認為,這一分化标志中國古代社會從“神本”向“人本”的轉型(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2年版)。
“巫史”是中國古代社會中的重要職官稱謂,其含義和職能在不同曆史階段有所演變,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巫史”是由“巫”與“史”兩類職能合并而成的統稱:
商周時期的職能融合
在商代,巫史作為神權政治的核心,既是宗教祭司,又是知識壟斷者。他們通過占卜指導國家決策,并負責文字記錄,甲骨文即其代表性遺存。
周代職能分化
周朝時,巫、史逐漸分離:巫師專注占卜與祭祀,史官則轉向記錄人事、制定禮法,形成“史官文化”的雛形。
政治權威性
商周時期,巫史憑借“代神立言”的特權,可訓導君王言行,甚至影響王朝決策。
知識傳承作用
他們積累了天文、曆法、醫藥等知識,推動了中國古代科學和文學的發展,例如《禮記》《後漢書》等典籍中均有巫史活動的記載。
巫史制度體現了早期中國“神權與王權結合”的政治特點,其職能分化也反映了從“神本”到“人本”的社會轉型。這一群體既是宗教執行者,也是最早的知識分子階層,對中華文明的延續具有奠基意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典籍記載(如《禮記·禮運》等),可參考、7、12的原始文獻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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