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招待貴賓和舉行大祭。《左傳·襄公十年》:“ 魯 有禘樂,賓祭用之。” 楊伯峻 注:“ 魯 用 周王 之禘樂,於享大賓及大祭時用之。” 宋 張載 《正蒙·樂器》:“采枲耳,議酒食,女子所以奉賓祭、厚君親者足矣。” 清 曾國藩 《歐陽氏姑婦節孝家傳》:“勤其力以率其妯娌,與其子姓傭奴,各有專職,土無寸曠,人無晷暇,俛拾仰取,賓祭有經。”
(2).設屍而祭。《逸周書·大匡》:“祈而不賓祭,服潄不制,車不雕飾。” 朱右曾 校釋:“賓,屍也。”
賓祭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具有特定的禮儀文化内涵,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古代祭祀活動中,邀請賓客(通常為諸侯或貴賓)共同參與祭祀儀式,體現宗法制度下的尊卑秩序與禮制規範。
《禮記·禮運》載:“陳其犧牲,備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鐘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與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齊上下,夫婦有所,是謂承天之祜。” 其中“賓客”參與祭祀的環節即屬“賓祭”範疇。
《儀禮·特牲饋食禮》詳細記載了賓客在祭祀中的角色,如“賓長獻于屍”等儀節。
在宗廟祭祀中,将已故祖先視為賓客,以尊崇之禮進行祭奠,表達對先靈的敬重。
鄭玄注《周禮·春官·大宗伯》雲:“祭先祖曰賓祭”,強調以賓禮待先祖的儀式性質。
清代學者孫诒讓在《周禮正義》中進一步闡釋:“賓祭者,謂以賓客之禮事鬼神也”,點明其核心在于“敬事鬼神如賓客”。
部分文獻中,“賓祭”亦泛指宴請賓客與祭祀活動,體現古代“禮”的一體兩面。
《左傳·襄公十年》載:“賓祭有度,文物以紀之”,杜預注:“賓,宴賓;祭,祭祀”,說明二者在禮制中的關聯性。
權威參考文獻來源:
“賓祭”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指在宴會或祭祀活動中擔任主賓或主祭的角色,由“賓”(客人/主賓)和“祭”(祭祀)組合而成。
招待貴賓與舉行大祭
古代用于描述同時接待重要賓客和進行重大祭祀的禮儀活動。例如:
設屍而祭
指古代祭祀時用活人(“屍”)代表受祭者的特殊儀式。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背景,可參考《左傳》或漢代禮學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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