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唐 時節度留後的官署。 唐 杜牧 《賴師貞除懷州長史周少鄘除虢州司馬等制》:“ 師貞 主大藩留邸之事, 少鄘 專史閣錯雜之務,皆公謹歲久,官次宜遷。” 唐 杜牧 《景思齊等授官知宣武軍進奏官制》:“諸侯之任,各有職貢,小者得循事例,大者決於朝廷,聞白啟導,屬在留邸,爾等鹹以謹密,能膺任使。”
“留邸”是唐代官職體系中的特定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詞義解析
指唐代節度留後的官署,即節度使離任或空缺時,由留後(代理節度使)處理事務的辦公場所。
曆史背景
職能關聯
節度留後是唐代節度使的臨時替代職務,通常由中央任命或地方推舉,負責轄區軍政事務。留邸作為其官署,承擔文書傳遞、政務協調等職能(如杜牧《賴師貞除懷州長史制》中提及的“大藩留邸之事”)。
文獻例證
該詞多見于唐代文獻,如杜牧的制書,宋代詩詞中亦有沿用,如宋祁《雜興》中“留邸月馀罷”等句,但核心含義未變。
擴展說明
若需進一步了解唐代官職體系或具體文獻出處,可參考《舊唐書·職官志》及杜牧文集。
《留邸》是指一個人留宿或暫居的地方,更常用于指代官員的官邸或貴族的府邸。這個詞融合了留宿下來和官邸的含義,帶有居住的含義。
《留邸》的拆分部首是“⻠”(長字頭),拼音為“zhǎng”;拆分的筆畫是9畫(⻠共4畫,邑共5畫)。
《留邸》的來源可以追溯到《漢書·諸侯王公表》:“靖章侯留邸京。”這句話中,留邸是指靖章侯在京城中的官邸。此後,這個詞成為官方文獻中常見的用語,用來表示高級官員或貴族的居所。
《留邸》的繁體字是「留邸」,沒有改變部首或筆畫。
在古時候,寫《留邸》時未有任何變化。
1. 宋代文學家蘇轼曾在《留侯論》中寫道:“夫欲留隱名,可以息壤間;欲留清白,可以從容留邸。”這裡的留邸指的是清靜的居所,意味着保持高尚品德。
2. ************人居住的那個豪華别墅就是位于首都的留邸。
留宿、官邸、府邸、别墅
别墅、宅邸、住所、府邸
旅館、客棧、宿舍、簡屋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