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cyclical] (如由主教或高級教會機構發出的)關于處理一個重大的或當時認為是嚴重的事件的廣為傳布的文件;特指由教皇發出的這種通谕
猶通告。 鄭觀應 《與周壽臣觀察論強鄰侵占邊省路礦拟辟為萬國商場書》:“宜廣登日報,明白曉諭,并通諭議紳演説,開導下愚。”參見“ 通告 ”。
通谕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詞典釋義及宗教語境三個層面解析:
意為“普遍、全面”,引申為無阻礙地傳達,如《說文解字》釋:“通,達也”。
指“告知、曉谕”,《玉篇》注:“谕,告也,曉也”。
二字組合後,字面含義為“普遍告知”或“廣泛曉谕”。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及《漢語大詞典》:
例:“政府通谕全國,加強防災措施。”
特指羅馬天主教教宗向全球教會發布的正式文件(拉丁文:Litterae Encyclicae),内容涉及教義闡釋、社會訓導或信仰實踐指導。
在天主教傳統中,“通谕”具有嚴格定義:
教宗以普世教會最高牧者身份發布的訓導文件,權威性僅次于“宗座诏書”(Apostolic Constitution)。
來源:《天主教法典》第455條(Codex Iuris Canonici)。
文件标題常以首句拉丁文命名(如《願祢受贊頌》Laudato Si’),文末附教宗簽名及發行年份。
涵蓋社會正義(如《新事》Rerum Novarum)、生态倫理(《願祢受贊頌》)、信仰生活等。
該詞亦見于漢語曆史文獻,如:
此處指中央政府下達的政令通告,與宗教含義無關。
參考資料:
: 天主教法典(中文版),梵蒂岡出版社。
: 《天主教教理》,中國天主教主教團譯,宗教文化出版社,2014年。
“通谕”是一個漢語詞語,在不同語境下有特定含義,主要分為宗教和通用兩類解釋:
定義與性質
通谕是天主教教宗向全球信徒發布的正式文件,内容多涉及教義、道德或重大社會議題,具有權威性和指導性。通常以拉丁文撰寫,但現代通谕會附加多種語言譯本(如德文、意大利文等)()。
命名與發布對象
曆史案例
例如庇護十一世曾發布反對納粹與法西斯主義的通谕,直接以德、意雙語撰寫,突破傳統形式()。
在非宗教場景中,“通谕”可指官方或權威機構發布的通告,内容多涉及重要事務的公開宣告。例如清代文獻中記載“通谕中外”“通谕知之”等用法,即通過廣泛傳達政令以穩定局勢()。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通谕(如《願祢受贊頌》的環保主題),可查看相關宗教文獻或曆史檔案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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