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兼職。 唐 劉禹錫 《複荊門縣記》:“初,公以縣之便聞於上也, 禹錫 方在郎位,帖職為計曹。” 唐 皇甫曾 《國子柳博士兼領太常博士辄申賀贈》詩:“博士本 秦 官,求才帖職難。”《舊唐書·食貨志下》:“今度友鹽鐵,泉貨是司,各有分巡,置於都會。爰命帖職,周視四方,簡而易從,庶葉權便。” 宋 時也稱以他官兼館職的為“帖職”。 宋 歐陽修 《論舉館閣之職劄子》:“臣欲乞今後任發運、轉運、知州等,更不依例帖職。” 宋 葉紹翁 《四朝聞見錄·呂成公編文鑒》:“ 孝宗 賜名‘文鑑’,除公直秘閣,暨賜禦府金帛…… 成公 遂力辭帖職,上不從。”
“帖職”是一個古代官職相關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曆史時期有所演變,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帖職(tiē zhí)指兼職,即官員在原有職務之外兼任其他職位。該詞常見于唐代文獻,如劉禹錫在《複荊門縣記》中提到“帖職為計曹”,即指以兼職身份參與財政事務。
曆史用例與擴展
詞義關聯與寫法差異
“帖職”與“貼職”為同義詞,因古代漢字通假而存在寫法差異,但均指向“兼職”這一核心含義。例如唐代文獻多用“帖職”,宋代則逐漸演變為“貼職”。
總結
該詞反映了古代官職制度的靈活性,通過兼職形式優化人才配置。其具體應用範圍隨朝代更疊略有變化,但始終圍繞“兼任職務”的本質功能。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朝代的具體案例,可參考《舊唐書》《中山詩話》等古籍文獻。
帖職(tiē zhí)是一個中文詞語,由兩個漢字組成,分别是“帖”和“職”。
“帖”字的部首是“巾”,總共有12個筆畫;“職”字的部首是“耳”,總共有11個筆畫。
“帖職”一詞的來源比較模糊,目前沒有明确的出處。可能是古代用來描述某個人被貼上特定職務或擔任某個職位。
“帖職”的繁體字為“貼職”。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據研究,古時候“帖”的寫法為“貼”,而“職”的寫法為“職”。
1. 她在公司擔任了一職多年,經驗豐富。
2. 這次大選,他希望能帖職為市長。
帖章、帖子、職權、職責
任職、擔當、執教
離職、辭職、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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