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見“ 六尺之孤 ”。
(2).指成年男子之身軀。 唐 李山甫 《下第獻所知》詩之一:“虛教六尺受辛苦,枉把一身憂是非。” 明 姚士麟 《見隻編》卷中:“我固知公等相索,故來就縛,且為共盡此酒,便以六尺付公耳。”
“六尺”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幾層含義,結合權威詞典及文獻解釋如下:
基本長度概念 指具體的長度單位“六尺”。古代一尺長度因朝代而異(如周代約合今23.1厘米,漢代約23.5厘米等),故“六尺”的實際長度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現代标準中,一市尺等于1/3米,故六尺約為2米。此義項為度量衡的基本應用。
特指未成年的孤兒(典故義) 此義項源于儒家經典《論語·泰伯》:“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裡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 此處“六尺之孤”特指年幼喪父、尚未成年的孤兒。古代常以身高(約合當時年齡)代指年齡階段,“六尺”大緻指十五歲以下的孩童(據楊伯峻《論語譯注》引孔安國注及考釋)。此用法高度凝練,成為漢語中表示“年幼孤兒”的經典代稱,承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
“六尺巷”典故與謙讓美德的象征 清代流傳“六尺巷”故事(安徽桐城張英讓鄰典故),其中“六尺”指巷道寬度。此典故使“六尺”成為鄰裡和睦、互相謙讓精神的具象化象征,其文化意義遠超物理尺寸本身。
閩南語特殊用法(地域義) 在閩南語中,“六尺”有特殊含義,指遮蓋棺材的布匹(據《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此為該方言區的特有詞彙用法。
“六尺”的核心詞義指代長度單位“六尺”,但因《論語》名句“六尺之孤”的深遠影響,其最顯著的文化含義是指代未成年的孤兒。清代“六尺巷”典故進一步賦予其謙和禮讓的文化象征意義。閩南語中則存在指代棺布的特殊用法。理解該詞需結合具體語境與文化背景。
主要參考來源:
“六尺”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及使用場景:
指代“六尺之孤”
該用法源自《論語·泰伯》,原指未成年的孤兒(古代以“六尺”象征十五歲以下孩童的身高)。例如《後漢書》中“托六尺之孤,寄百裡之命”即用此意。
形容成年男子的身軀
古代“六尺”常借代成年男性的标準身高,如唐代李山甫詩句“虛教六尺受辛苦”即用此意。需注意,古代一尺長度因朝代不同而變化(如周代約23厘米,漢代約23.5厘米),因此“六尺”并非現代1.9米,而是虛指成年體态。
使用場景
注意:現代語境下,“六尺”多用于古文引用或特定成語,實際身高需結合曆史度量衡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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