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令箭。 清 李漁 《奈何天·助邊》:“老旦、副浄扮二差官持令箭上:‘赤手回鈞旨,空拳繳令旗;錢糧無着落,常例不曾虧。’”參見“ 令箭 ”。
令旗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由"令"與"旗"二字構成。《漢語大詞典》解釋"令"為號令、指令,含權威性意涵;"旗"指織物制作的标識物。二者組合後,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一、軍事指揮工具(來源:《中國軍事通史》) 古代軍隊使用的指揮旗幟,通過不同顔色(赤、黑、白)和形制傳遞作戰指令。唐代李靖《衛公兵法》記載:"五方旗者,各依方色,大将中心旗也。"這種指揮體系在宋元時期形成完整規範。
二、職官身份象征(來源:《宋代官制辭典》) 宋代始設的"令旗牌"制度,文武官員憑特定形制的令旗行使職權。《宋史·輿服志》記載:"諸路監司給黃旗,以'走馬承受'為號",表明其監察職能。明代發展為"令旗令牌"制度,成為官員出巡的重要儀仗。
三、宗教儀式法器(來源:《道教文化辭典》) 道教齋醮科儀中,高功法師手持令旗溝通神靈。現存明代《靈寶玉鑒》記載:"五方真文旗,各依方色,召攝五帝。"這類令旗多繡有八卦、星宿圖案,現存武當山博物館的清代杏黃令旗即為典型實物。
該詞最早見于《舊唐書·僖宗本紀》"賜全忠紀功政績碑文并禦制令旗",至明清時期廣泛應用于軍政、宗教領域。現代漢語中,該詞仍保留在傳統戲曲(如京劇《穆桂英挂帥》令旗道具)、民俗活動及武俠文學等文化語境中。
令旗是中國古代軍隊中用于傳達命令的标志性工具,其含義和特點可綜合如下:
定義與别稱
令旗又稱“令箭”,是古代軍事指揮中傳遞指令的專用旗子。旗面通常為綢布材質,上書“令”字,旗杆為鐵制尖頭,便于插地或攜帶。
形制與等級
不同級别軍官使用的令旗形制有别。例如,大将軍、督撫等高級軍官使用三角形令旗,普通軍官則用方形或其他形制。
功能與用途
主要用于戰場調度、傳遞緊急軍令,如調兵、布陣等。清代文獻記載,繳回令旗時需同步彙報錢糧等事務,可見其權威性。
文學與曆史記載
清代李漁戲劇《奈何天·助邊》中曾描述差官持令箭(即令旗)執行任務的場景,側面反映其實際應用。
文化延伸
現代某些民俗活動(如台灣北港鎮武德宮建醮儀式)仍會制作Q版令旗作為象征物,體現其文化延續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朝代令旗的具體形制差異,可參考《清文獻通考·兵十六》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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