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示官員品級的稱號,以别于職事官而言。例如正一品為光祿大夫,從一品為榮祿大夫之類。隻用于封贈,并非實官。《朱子語類》卷一一二:“後世官職益紊,今遂以三公、三孤之官,為階官貼職之類,不復有師保之任,論道經邦之責矣。” 清 錢大昕 《十駕齋養新錄·階官分左右》:“按 元祐 階官分左右,自承務郎以上,則選人無左右之分也。”
階官(又稱“散官”“本品”),是中國古代官僚制度中标志官員等級、确定俸祿待遇的官階稱號,與實際擔任的行政職務(職事官)相分離。其核心含義與功能如下:
等級标志與待遇依據: 階官代表官員的品級(如正一品、從九品等),是确定其政治地位、俸祿标準、章服(官服顔色與圖案)、車輿儀仗、蔭補子孫等政治經濟待遇的根本依據。官員的升降獎懲,常體現為階官品級的變化。(來源:《漢語大詞典》)
與實際職務分離: 階官本身不直接對應具體的行政職責(如縣令、尚書)。官員的實際工作由其擔任的“職事官”決定。一個官員可以擁有較高的階官品級(享受高待遇),但擔任較低的實際職務;反之亦然。這種“階職分離”是唐宋以來官制的重要特點。(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
遷轉與考績的體現: 官員的升遷(“遷轉”)通常表現為階官品級的提升。朝廷對官員的定期考核(“考績”)結果,是決定其階官升降的主要依據。考績優異者可晉升階官,反之則可能降階。(來源:《中國古代官制常識》)
曆史演變:
階官是中國古代官僚體系中标志官員個人身份等級、決定其俸祿章服等權益的核心制度,它獨立于實際擔任的行政職務,并通過考績進行升降,是維系官員隊伍秩序和激勵的重要機制。
階官是中國古代官員制度中的一種稱號,主要用于标識官員的品級,而非實際職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階官是表示官員品級的稱號,與“職事官”(實際擔任的職務)相區别。例如,正一品對應“光祿大夫”,從一品對應“榮祿大夫”,這類稱號僅體現等級,不涉及具體職責。
主要用途
階官主要用于封贈,作為榮譽頭銜授予官員,而非實際任職的官位。例如退休官員可能被授予高階稱號以示褒獎,或在職官員通過階官體現資曆。
曆史背景
宋代以後,官職體系逐漸複雜化,階官與職事官分離的現象更為明顯。如《朱子語類》提到,三公、三孤等官職逐漸演變為階官,失去原有實權。清代錢大昕的記載也印證了階官分左右等級的現象。
結構與讀音
總結來看,階官是古代官僚體系中等級象征的重要部分,通過虛銜體現官員地位,反映了傳統官制的分層特點。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品級對應關系,可參考《漢典》《朱子語類》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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