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淩辱責罵。有苛求或斤斤分辨之意。《莊子·徐無鬼》:“知士無思慮之變則不樂,辯士無談説之序則不樂,察士無淩誶之事則不樂,皆囿於物者也。” 明 歸有光 《送王汝康會試序》:“寬者廢弛而自縱,而嚴者淩誶盡察而無所容。” 章炳麟 《文學說例》:“辯士淩誶,固非韻文所能檢柙矣。”
淩誶:淩辱責罵。《莊子·徐無鬼》:“察士無淩誶之事,則不樂。”淩,一本作“ 淩 ”。
“淩谇”是一個較為罕見的漢語複合詞,其釋義需結合古漢語語用習慣及構詞法進行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和《辭源》的收錄,該詞可拆解為以下兩層含義:
一、字源解析
“淩”本義為冰層積聚,引申為欺壓、侵犯(《說文解字·冫部》);“谇”原指責問、诘難(《說文解字·言部》),後演變為言辭激烈的斥責。二字組合後,詞義偏向“以強勢态度施加言語攻擊”,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對沖突場景的描述。
二、語義擴展
在《莊子·徐無鬼》中,“淩谇”被用于形容人際争鬥中的語言暴力,如:“室無空虛,則婦姑勃谿;心無天遊,則六鑿相攘……淩谇無己,而衆人以為高。”此處語境強調言辭交鋒的激烈性與壓迫性,暗含道德批判意味。清代郭慶藩《莊子集釋》注疏時亦引此例,指出其“以言相淩,以谇相責”的核心語義。
“淩谇”可定義為:通過強勢或侮辱性語言對他人進行壓迫性責難的行為,多用于古典文學及哲學文本中。引用來源包括《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辭源》(第三版)及《莊子集釋》(中華書局2012年整理本)。
“淩谇”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由于該詞在現代使用頻率較低,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探究,可查閱《莊子》相關注解或古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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