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先種後熟的谷類和後種先熟的谷類。《周禮·天官·内宰》:“上春,詔王後帥六宮之人,而生穜稑之種,而獻之于王。” 鄭玄 注引 鄭司農 曰:“先種後孰謂之穜,後種先孰謂之稑。” 晉 潘嶽 《藉田賦》:“後妃獻穜稑之種,司農撰播殖之器。” 唐 陸龜蒙 《村夜》詩之一:“專專望穜稑,搰搰條桑柘。”《明史·禮志三》:“ 順天府 官以耒耜及穜稑種進呈。” 清 龔自珍 《海門先啬陳君祠堂碑文》:“懷穜稑,儲瓶缶。”
“穜稑”是古代漢語中與農作物種植相關的複合詞,最早見于《周禮》等文獻。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穜”讀作tóng,指“先種後熟”的谷物;“稑”讀作lù,指“後種先熟”的谷物,合稱泛指不同播種期和成熟期的農作物品種。
從《齊民要術》的記載來看,這一概念體現了古代農業對作物生長周期的細緻觀察,如“穜”類作物適合早播晚收,“稑”類則適應晚播早收的耕作方式,兩者配合可提高土地利用率(來源:中國農業古籍數據庫)。《說文解字》中“稑”字注引《詩·豳風》鄭玄箋,強調其“急熟”特性,與“穜”形成互補關系(來源:國學大師網)。
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康熙字典》中字形存在差異,“穜”或作“種”,但《廣韻》明确區分二者:“穜”為種植之義,“稑”專指特定早熟品種(來源:漢典網)。現代農史研究者認為,“穜稑”體系反映了古代輪作制度的雛形,是研究中國傳統農業技術演變的重要術語(來源:中國知網《農業考古》期刊)。
“穜稑”直接相關的解釋。但結合古代漢語詞彙的構詞規律分析,“穜稑”可能由“穜”和“稑”兩個單字組成,其含義需分别解析:
穜(tóng)
在《周禮·天官》等古籍中,“穜”指先種後熟的谷物,即播種後需要較長時間成熟的農作物,如黍、稷等。這類作物適合在春季播種,秋季收獲。
稑(lù)
“稑”則指後種先熟的谷物,即播種較晚但成熟較快的作物,如某些早熟稻種。這類作物常見于複種輪作體系中,用于提高土地利用率。
合稱“穜稑”:
古代農學中常将兩者并稱,代指不同種植周期和成熟期的農作物類别,體現古人對作物生長規律的分類認知。例如《周禮·地官》提到“掌稼下地,辨穜稑之種”,強調根據土地條件選擇適宜品種。
建議:若需更權威的文獻依據,可查閱《周禮》《說文解字》等古籍,或專業農學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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