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臨按問(刑獄)。《新唐書·儒學傳中·郎馀慶》:“又裒貨無藝,民詣闕訴之,使者十輩臨按, 餘慶 謾讕,不能得其情。”《新唐書·酷吏傳·吉溫》:“ 溫 既謫,又依 希奭 以居, 國忠 奏遣 蔣沇 臨按, 希奭 擅稽罪人,貶 海康 員外尉。”
“臨按”是一個較為古雅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但在古代文獻尤其是史書和奏疏中可見。其核心含義是上級官員親臨地方進行考察、監督或審理案件,強調實地履職的權威性和直接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臨”的本義與引申
“臨”本義為“從高處俯視”,引申為“從上對下的監督、統治”,如《詩經·大雅》中的“上帝臨女”(上帝監察你們)。在官制中特指高級官員親至現場,體現權威性與直接管控,如“臨民”(治理百姓)、“臨朝”(主持朝政)。
“按”的本義與引申
“按”原指“用手向下壓”,引申為查驗、考察、審理,如《漢書·賈誼傳》中“按之當今之務”即考察當前事務。在司法和行政中,“按”常指巡視核查、審問案情,如“按察使”(負責刑獄與監察的官職)。
“臨按”的合成意義
二字結合後,強調高位者親自到地方巡視、督查政務或審理案件,常見于描述帝王、重臣或監察官員的行為。例如:
《史記·酷吏列傳》:“天子始臨按郡國。”
(指漢武帝親自巡查各郡國政務)
帝王巡視地方
《漢書·宣帝紀》記載宣帝“臨按三輔”,指皇帝親赴京畿地區考察民情、審理冤獄,彰顯皇權對地方的直接掌控。
官員督查司法
宋代《續資治通鑒長編》載,包拯任監察禦史時“臨按州縣,劾貪吏不避權貴”,體現其親赴基層彈劾貪腐的職責。
特指案件審理
明代《大明會典》規定,刑部官員需“臨按直隸,錄囚詳刑”,即親臨地方複核囚犯罪狀,确保司法公正。
盡管“臨按”在現代漢語中罕用,但其内涵仍體現于“巡視”“督察”等概念中。理解該詞有助于深入研讀古籍,尤其對研究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司法體系具有參考價值。以下為權威來源:
“臨按”是古代政治與司法制度中的關鍵行為,承載着權威監督、實地考察、司法公正三重内涵,其曆史用例在傳世文獻中具有明确印證。
“臨按”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使用場景較為特殊,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臨按”指親臨按問(刑獄),即上級官員親自到現場審理或核查案件。該詞多用于古代司法或行政語境,強調對案件的直接參與和監督。
《新唐書·儒學傳中·郎馀慶》載:“使者十輩臨按,馀慶謾讕,不能得其情。”
(釋義:多位官員親臨審問,但郎馀慶狡辯,未能查明真相。)
部分低權威性來源(如)将“臨按”解釋為“即将按下或觸動”,但此說法缺乏古籍佐證,可能為現代誤讀。建議以高權威性史料和詞典釋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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