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緊急征召。 唐 方幹 《獻王大夫》詩之一:“早赴急徵來鳳沼,常陪内宴醉龍樓。”《舊唐書·崔彥昭傳》:“獨推元老,曾請急徵,以守道而自臻,實榮親之最重。”
2.急诏赴獄。 清 錢謙益 《書鄒忠介公賀府君墓碑後》:“ 楊公 被急徵。語所親曰:‘ 江 左更安得一 賀知忍 乎?’”
急徵(jí zhēng)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急”和“徵”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緊急征收或征召,多用于古代文獻中描述官府因突發需求而采取的強制行動。以下從權威辭書與典籍角度分項闡釋:
急徵即二者結合,強調因突發情勢(如戰亂、災荒)而緊急征調人力、物資或賦稅。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明确收錄“急徵”詞條,釋義為:“緊急征召;急促征收。”例如《後漢書·窦融傳》:“隴蜀既定,河西急徵融還京師。”此處指戰事平定後朝廷緊急召窦融返京。
來源鍊接(《漢語大詞典》線上版): http://www.hydcd.com
《辭源》(商務印書館)
釋“徵”為“取”“召”,并舉《左傳·僖公十六年》“王急徵之”為例,指周襄王緊急召見叔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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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
強調“急徵”多用于軍事與賦稅語境,如唐代杜甫《兵車行》中“急索租”可旁證“徵”的強制性特征。
來源鍊接(中華書局工具書): http://www.zhbc.com.cn
當代漢語中“急徵”已罕用,但“緊急征用”“應急征收”等短語仍保留其核心語義,多見于法律或行政文書(如《突發事件應對法》)。
“河西急徵融還”反映東漢初年中央對邊疆将領的緊急調遣。
載安史之亂時“州縣急徵租庸”,描述戰時物資緊急征收場景。
“急徵”是具曆史語境的特指詞,其權威釋義需結合古代政令、軍事制度及經典用例,核心始終圍繞緊急性與強制性征調的雙重特征。
“急徵”是一個古漢語詞彙,讀音為jí zhēng,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理解,具體可分為以下兩類:
指因突發情況或緊急事務,官府或朝廷迅速召人執行任務。
指突然被诏令逮捕入獄,多與政治案件或突發事件相關。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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