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my commander] 一個軍的最高軍事長官
“軍長”是現代漢語中表示軍隊編制的專有名詞,指代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海軍、空軍等軍種中“軍”級單位的最高指揮官。《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軍隊中軍的最高軍事指揮員,通常由将官擔任”,這一釋義體現了該職務在軍事體系中的核心地位。
從軍事制度層面分析,軍長承擔戰略戰術雙重職能。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規定,軍長對應的軍銜一般為少将或中将,其職責包括組織軍事訓練、指揮作戰行動、管理部隊行政事務等。在《中國軍事百科全書》中,軍長被描述為“戰役兵團指揮體系的關鍵節點,需統籌協調師旅級單位完成既定軍事目标”。
該職務的曆史可追溯至紅軍時期。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史》記載,1930年首次設立軍級建制時即産生軍長職務,抗日戰争期間八路軍、新四軍均沿用此編制。現代軍隊改革後,軍長作為合成化作戰單位的指揮官,在信息化戰争環境中更強調聯合作戰指揮能力。
軍長是軍隊中的一個重要職務,具體含義和職責如下:
基本定義 軍長是軍隊中一個軍的最高軍事指揮首長,屬于軍事主官。該職位負責全軍的軍事指揮和作戰行動,通常統帥2個以上師級單位,管轄編制約1.5萬至2萬人。
軍銜與級别
職責特點 在設立政治委員的軍隊中,軍長與軍政治委員同為全軍首長,共同負責工作。其中軍長對軍事工作負主要責任,包括作戰指揮、訓練管理、部隊部署等具體軍事事務。
曆史沿革 該稱謂源自近現代軍事編制體系,著名代表人物包括葉挺(新四軍軍長)、秦基偉(志願軍15軍軍長)等。隨着軍改推進,當前解放軍實行"師改旅"後,部分集團軍仍保留軍級建制。
注:以上信息綜合自權威軍事百科及官方釋義,如需了解具體部隊編制細節,建議查閱最新國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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