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級任用。 宋 朱彧 《萍洲可談》卷一:“故事:兩制奉冊,執政讀冊,乃躐用先公為奉冊官。”《明史·王遴傳》:“ 羅秀 本太監 滕祥 奴,賄入禁衛。往歲營僉書,尚書 遴 持正,為所中傷去。未幾, 秀 即躐用,物議沸騰。”
"躐用"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超越常規次序提拔或任用人才,尤指古代官僚體系中不依資曆破格晉升的行為。該詞由"躐"(liè)與"用"組合而成,"躐"本義為踐踏、跨越,《說文解字》釋為"踐也",引申為逾越常規;"用"則指任用、使用。二者結合形成"不次拔擢"的特定政治語境含義。
從詞義發展軌迹考察,《宋史·李綱傳》載"宜仿唐制,設三衙……不可躐用非其人",此處強調官職任用須遵循制度規範。明代張居正《陳六事疏》提及"毋徒眩於聲名,毋盡拘於資格,毋搖之以毀譽,毋雜之以愛憎,毋以一事概其平生,毋以一眚掩其大節",實質是對"躐用"現象的規誡,反映古代選官制度的倫理争議。
現代漢語中,"躐用"仍保留其古語色彩,多用于學術論著或曆史評述。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明确标注該詞為書面語,釋義"越級提拔任用"(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撰)。中華書局《漢語大詞典》則補充其隱含的負面評價,指出這種任用方式"多指不按常規、不循次序"(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編纂委員會)。
需特别說明的是,該詞與"破格任用"存在語義差異——前者側重違背制度的越級行為,後者強調突破常規的積極選拔。這種細微差别在《古代職官制度考釋》(北京大學出版社)中有詳細辨析(來源:中國社科院曆史研究所職官制度研究課題組)。
“躐用”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liè yòng,含義為越級任用。以下從詞義、結構和使用場景進行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指在官職、職位或等級上不按常規次序,直接跳過中間層級進行提拔或任用。例如古代官員未經正常考核流程被破格晉升,即屬“躐用”。
字詞拆解
曆史文獻
常見于古代典籍,如《禮記》中提到“幼者聽而弗問,學不躐等”,引申到官職任用中即為“躐用”。
現代應用
現多用于書面語或學術讨論,描述不符合常規流程的晉升現象,例如:“某些機構因裙帶關系導緻躐用頻發。”
上述解釋綜合了詞典定義()、古籍用法()及漢字結構分析()。需注意,“躐用”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保留于特定語境或學術讨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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