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鄰居。《漢書·王莽傳下》:“閉門自守,又坐鄰伍鑄錢挾銅,姦吏因以愁民。” 唐 張謂 《代北州老翁答》詩:“盡将田宅借鄰伍,且復伶俜去鄉土。” 宋 陳造 《泊慈湖北岸》詩:“漁翁家葦間,蝸舍無鄰伍。”
"鄰伍"是一個源自古代戶籍與治安管理制度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相鄰的住戶或人家組成的基層單位。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本義指靠近、附近的人家。《說文解字》釋:"鄰,五家為鄰",即五戶為一鄰,是古代基層行政單位。
原為軍隊編制(五人為伍),引申為戶籍單位。《周禮·地官》載:"五家為伍,伍有長",指五戶組成的互助組織。
強調相鄰住戶構成的群體,兼具地理鄰近性與制度關聯性,常見于戶籍管理、治安聯防等語境。
秦漢時期推行"什伍制度",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漢書·刑法志》),"鄰伍"即指同一"伍"内的五戶居民,需相互監督、連坐擔責。例如:
《史記·商君列傳》:"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
此處"什伍"即包含"鄰伍"單元,體現其法律連帶責任屬性。
現代漢語中,"鄰伍"仍保留"相鄰住戶"的含義,但脫離古代戶籍強制關聯,更側重地域鄰近性。例如:
"火災發生時,鄰伍紛紛相助。"(《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此時詞義中性,強調鄰裡互助關系。
定義:"古代民戶編制單位。亦指鄰居,鄰裡。"(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
詳述什伍制度中"鄰伍"的治安職能(人民出版社,2005)。
載:"五家為比,十家為聯……使之相保相受。"(中華書局點校本)。
"鄰伍"是由古代戶籍制度衍生的複合詞,既指特定數量的相鄰住戶,亦承載互助監督的社會功能,其詞義演變反映中國基層治理的曆史脈絡。
“鄰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鄰伍(拼音:lín wǔ)指鄰居,尤其指古代以五家為單位的相鄰住戶,後泛指居住相近的人家。
詞源與演變
現代含義
現代語境中,“鄰伍”不再局限于五家編制,而是強調鄰裡間的互助關系,如唐代張謂《代北州老翁答》中“盡将田宅借鄰伍”的描寫。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戶籍制度或詩詞用例,可參考《漢書》及宋代詩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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