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冤死者。 南朝 梁簡文帝 《<昭明太子集>序》:“梧丘之首,魂沉而靡託;射聲之鬼,曝骨而無歸。”參見“ 梧丘之魂 ”。
“梧丘之首”是漢語中較為生僻的典故性成語,其含義與古代曆史事件相關。該詞出自《呂氏春秋·季秋紀·審己》,記載春秋時期齊國梧丘一地曾發生“五人無辜受戮”的冤案,後人以“梧丘之首”代指蒙冤而死者。據《漢語大詞典》解釋,其本義為“比喻無辜被誅之人的頭顱”,後引申為“蒙受不白之冤的典型象征”。
在《古代漢語詞典》中,“梧丘”被注為齊國地名,“首”則指被斬首者的頭顱,合稱特指該典故中五名無端遭刑殺的百姓。《中華成語大辭典》進一步說明,此成語多用于文學作品,借古諷今以揭示司法不公現象,如清代學者王夫之曾以“梧丘之魂猶泣”批判冤獄。現代語言使用中,該詞常見于曆史研究及典故引用,具有特定的曆史文化價值。
“梧丘之首”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wú qiū zhī shǒu,其核心含義為指代含冤而死的人。以下為詳細解析:
字面分解:
深層含義: 源自曆史典故,形容因冤屈未能昭雪而亡的人,靈魂無所依托的狀态。例如南朝梁簡文帝在《昭明太子集》序中提到:“梧丘之首,魂沉而靡託”,即表達冤魂無處安息之意()。
出處:
使用場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昭明太子集》序或《晏子春秋》相關章節(來源綜合自、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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