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懲罰。 唐 韓愈 《應所在典貼良人男女等狀》:“仍勒長吏嚴加檢責,如有隱漏,必重科懲。”
“科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基本詞義
指依法懲罰,強調依據法律或規章進行處罰。該詞由“科”(指法律條文或規章)和“懲”(處罰、警戒)組合而成,常見于古代文獻中。
出處與例句
最早見于唐代韓愈的《應所在典貼良人男女等狀》:“仍勒長吏嚴加檢責,如有隱漏,必重科懲。”此句意為要求官員嚴格檢查,若有隱瞞遺漏,必定依法嚴懲。
結構與讀音
近義詞與關聯詞
與“科罰”含義相近,均指依法處罰,但“科懲”更強調懲戒的規範性。
現代使用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特定法律文本中,需結合語境理解。
如需進一步了解“懲”的詳細釋義(如“懲前毖後”“懲一警百”等擴展用法),可參考漢字解析類工具書或權威詞典。
科懲(kē chéng)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理想的懲罰或懲治行為。它是由“科”和“懲”兩個字組成。
科懲的部首是犬(quan3)和心(xin1),分别位于左右兩邊。犬表示與狗有關的事物,心表示與心理有關的事物。它的總筆畫數是10。
科懲一詞來源于古代的法律制度和道德觀念。在古代社會中,科懲是一種對犯罪行為進行懲戒的方式。這種制度旨在通過合理且公正的審判以及適當的處罰,使人們明白犯罪行為的錯誤性,進而起到激勵遵紀守法的效果。
科懲的繁體字為“科懲”。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科懲在古時候的寫法為“科警”。
1. 法律應該有明确的科懲制度來懲處犯罪行為。
2. 他受到了適當的科懲後,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決心改過自新。
科學(kē xué):指對自然界和社會現象進行觀察、實驗、研究,探求規律的知識體系。
懲罰(chéng fá):指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處罰,以達到糾正錯誤的目的。
懲治(chéng zhì):指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處罰、糾正。
懲戒(chéng jiè):指通過懲罰來警示、教育他人,以防止犯罪再次發生。
寬恕(kuān shù):指原諒對方的過錯,不再追究或處罰。
寬容(kuān róng):指對他人的缺點和錯誤持容忍、寬大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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