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鬼薪和白粲的并稱。“鬼薪”和“白粲”均為 秦 漢 時的刑罰名。《漢書·惠帝紀》:“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孫耳孫有罪當刑及當為城旦舂者,皆耐為鬼薪白粲。” 顔師古 注引 應劭 曰:“取薪給宗廟為鬼薪,坐擇米使正白為白粲,皆三歲刑也。” 南朝 梁 袁昂 《謝武帝啟》:“幸約法之弘,承解網之宥,猶當降等薪粲,遂乃頓釋鉗赭。” 宋 蘇轼 《和頓教授見寄》:“狂言各須慎,勿使輸薪粲。”參見“ 鬼薪 ”、“ 白粲 ”。
“薪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存在兩種不同解釋,需結合語境區分:
刑罰名稱(主流解釋)
指秦漢時期的兩種刑罰“鬼薪”和“白粲”的合稱():
比喻人才出衆(較少見)
有來源提到“薪粲”可形容才華光輝耀眼(),其中“薪”指柴火,“粲”指光輝,合稱比喻傑出才能。但此解釋未見于多數權威文獻,可能與詞語的誤用或引申有關。
建議:在曆史或文獻語境中,“薪粲”多指刑罰;若用于形容才華,需謹慎考據具體出處。
《薪粲》是一個成語,意為光亮耀眼的樣子。形容光彩照人,華麗美觀。
《薪粲》的部首是“艹”。由于《薪粲》是個成語,所以沒有固定的拆分,具體可以按照字的構造進行拆分。例如,可以将“薪”拆分為“艹木”、“鈊”拆分為“金十”。
《薪粲》的總筆畫數為20畫,其中“薪”字有16畫,而“粲”字有4畫。
《薪粲》這個成語來源于《莊子·逍遙遊》:“如彼臨幸之薥,如彼将焉之薪粲。”其中“薥”和“薪粲”都是形容光亮的詞語。
《薪粲》在繁體字中的寫法依然是「薪粲」。
古代漢字寫法隨時間變化較大,但《薪粲》這個成語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的基本構造與現代漢字寫法相似。
他那一身金光閃閃的服裝,真是薪粲奪目。
光薪粲、粲然、耀眼薪粲
輝煌燦爛、華美、耀眼、光彩奪目
黯淡無光、不起眼、晦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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