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汚斥”。誣枉诋毀。 清 陳夢雷 《絕交書》:“豈知一意包容,甘心汚斥,而以德為怨,禍至此極。”
“污斥”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綜合理解:
基本釋義
該詞指用不實或捏造的言辭誣蔑、诋毀他人,強調通過虛假指控進行惡意貶損。例如,清代陳夢雷在《絕交書》中寫道:“甘心汚斥,而以德為怨”,即表達被不實指責後的憤慨。
詞源與結構
使用場景
該詞屬于書面用語,常見于曆史文獻或正式語境中,現代口語中使用較少,多被“诽謗”“誣蔑”等同義詞替代。
近義詞與反義詞
近義詞如“诋毀”“污蔑”,反義詞可對應“褒揚”“稱頌”。(注:搜索結果未直接提供,此部分為合理補充。)
“污斥”強調以不實内容惡意攻擊他人名譽,具有較強書面色彩,使用時需結合語境判斷其貶義程度。
污斥(wū chì)一詞的拆分部首為氵和斥,共有10畫。
《污斥》這個詞來源于漢語,是由形聲字構成。其中,氵表示“水”的意思,斥表示“責備、駁斥”的意思。污斥即指用語言或行為責備、譴責他人。
在繁體字中,污斥的寫法相同。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些不同。污字的古代寫法一般有“汙”、“污兮”等。而斥字的古代寫法則有“聶”、“疐”等。
以下是幾個例句:
與“污斥”相關的組詞包括:
與“污斥”近義詞包括:
與“污斥”反義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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