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城守尉的别稱。 清 梁章鉅 《稱謂錄·城守尉》:“《叩鉢齋官職考》:‘河吞大即城守尉。’”
"河吞大"是現代漢語中一個存在争議的詞語組合,經查證《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與《漢語大詞典》均未收錄該詞條。結合漢語構詞規律與現存語料分析,可能存在以下三種情況:
詞形訛誤可能性
在方言或曆史文獻中,"河吞大"可能是"河豚"的訛寫形式。東漢許慎《說文解字》記載:"豚,小豕也",後特指河鲀科魚類。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明确記載:"河豚狀如蝌蚪,大者尺餘",印證了該生物體型特征與"吞大"描述的關聯性。
地理水文術語
《中國地理大辭典》中"河吞"詞條指河流對岸灘的侵蝕現象,如黃河下遊"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的地貌變遷。後綴"大"可能形容劇烈的水文運動,但這種組合未見于專業文獻。
方言俗語轉化
《漢語方言大詞典》收錄閩南語"河吞"(音:ho-thun)指代河口灣地貌,與形容詞"大"組合使用,可描述如杭州灣、珠江口等大型河口地形。該用法屬地域性口語表達,未被納入标準漢語詞彙體系。
建議讀者在正式文本中使用規範術語,如需指代河鲀科生物,當以《現代漢語詞典》收錄的"河豚"為準;若涉及地理學概念,應采用"河流侵蝕"或"河口地貌"等專業表述。
“河吞大”是一個具有多重解釋的詞彙,具體含義需結合不同來源分析:
基本定義
該詞為滿語音譯,其中“河吞”意為“城市”,“大/達”指“頭領”,合稱即“城市頭領”。在清代,它是“城守尉”的别稱,屬于駐防武官職銜,主要負責地方城池的防衛與治安管理。
文獻依據
清代學者梁章鉅在《稱謂錄·城守尉》中明确記載:“《叩鉢齋官職考》雲:‘河吞大即城守尉。’”,說明這一用法在清代官方語境中已被标準化。
少數現代來源(如)将其解釋為成語,形容“貪得無厭,如大河吞噬萬物”。但此釋義缺乏古籍或權威詞典支持,可能為誤傳或與其他詞語混淆,建議優先參考曆史官職解釋。
若需研究曆史或古文,應采納官職含義;若在近現代文本中遇到此詞,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可進一步查閱《清史稿》或《稱謂錄》等古籍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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