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梆子和銅鑼。報更的響器。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保甲·守禦救援》:“每晚各街撥派戶丁五人,持梆鑼器械,往來巡邏,按更次鳴鑼敲梆,直至天明。”《兒女英雄傳》第三四回:“可奈墻外是梆鑼聒噪,堂上是人語喧嘩,再也莫想睡得穩。”
"梆鑼"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文化特質的複合詞,由"梆"與"鑼"兩類傳統打擊樂器組合而成。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層次:
一、基本釋義 梆指"用硬木或竹制成的中空響器",通過敲擊發聲;鑼指"銅制圓盤形打擊樂器",二者組合後特指中國傳統戲曲、民間活動中成套使用的節奏樂器組合。這種組合常見于北方戲曲伴奏,如河北梆子、豫劇中均有梆鑼并用的記載(《中國戲曲音樂集成》)。
二、曆史淵源 據《中國音樂史》(楊蔭浏著)考證,梆鑼組合起源于宋元時期的勾欄瓦舍,初期作為流動藝人的報時工具,後逐漸演變為戲曲伴奏的重要聲部。明人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中"夜戲以梆定更,鑼示節"的描述,印證了其曆史功能演變。
三、使用場景
四、文化意義 該詞承載着中國聲律美學的雙重特性——梆聲清脆表"陽",鑼鳴渾厚示"陰",二者交融體現傳統哲學中的陰陽調和思想。現代語境中,"梆鑼"常借喻為事物配合的典範,如《人民日報》文化評論曾用"鄉村振興需如梆鑼和鳴"作喻。
“梆鑼”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意義可歸納如下:
梆鑼(拼音:bāng luó)指兩種傳統響器——梆子和銅鑼的組合。它主要用于古代夜間報更或巡邏時發出警示信號。
構成與功能
使用場景
該詞可見于《福惠全書》《兒女英雄傳》等古籍,例如《福惠全書·保甲·守禦救援》詳細描述了梆鑼的使用規範。
部分資料(如)提到“梆鑼”為成語,比喻“響亮聲音或轟動行為”。但此解釋未見于權威典籍,可能為現代引申義或誤傳,建議以傳統釋義為主。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或清代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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