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鳥名。 宋 葉廷珪 《海錄碎事·鳥獸草木上》:“惜春鳥,大不踰燕,其聲曰:‘莫摘花果。’人謂之護山鳥。”
"惜春鳥"并非現代漢語常用詞彙,在權威漢語詞典中作為獨立詞條收錄的情況較為罕見。它更常出現在古典文學作品或詩詞賞析中,其含義可從字面拆解和文學意象兩個層面理解:
一、 字面釋義 (基于構詞法分析)
惜: 意為愛惜、憐惜、舍不得。《說文解字》釋為“痛也”,引申為珍視、遺憾時光流逝。如《漢語大詞典》中“惜”有“愛惜;舍不得”之義。
春: 指春天,象征生機、美好時光或青春年華。
鳥: 泛指禽類。
字面組合義: 因此,“惜春鳥”從字面上可以理解為“憐惜春天(或春光)的鳥”。它指代那些在春天鳴叫、活動,其行為或鳴聲讓人聯想到對春天易逝的感慨、憐惜與挽留之情的鳥類。
二、 文學意象釋義 (基于文學傳統)
在古典詩詞中,“惜春鳥”并非特指某一種生物學上的鳥類,而是一個具有特定情感色彩的文學意象:
“惜春鳥”是一個承載着濃厚文化情感色彩的文學意象,而非生物學上的具體鳥種。其核心含義是指那些(在文學作品中)其鳴叫或存在能引發人們對春天逝去、時光流轉、美好事物難長存産生憐惜、感傷、惆怅之情的鳥類,尤以杜鵑為代表。它深刻體現了中國古典文學中“借景抒情”、“托物言志”的傳統。
參考資料:
“惜春鳥”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文獻和語境:
作為鳥類的名稱
根據宋代葉廷珪《海錄碎事·鳥獸草木上》記載,惜春鳥是一種體型小巧(不超過燕子)的鳥類,其鳴叫聲類似“莫摘花果”,因此被稱作“護山鳥”。這一描述在多個權威詞典中被引用,如《漢語辭海》《海錄碎事》等,主要強調其生态保護象征意義。
可能的引申含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成語,引申為“珍惜春天的美好景色與生活”。但此用法未見于古代文獻,可能是現代對詞語的再解讀,需謹慎使用。
語言特點
注意:若用于文學創作或學術場景,建議優先采用宋代文獻中的鳥類本義;若需引申義,需結合上下文明确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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