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銷并加附記。《元典章·吏部七·公事》:“以諸司所行公事置簿,排日隨時,朱出墨入,逐件銷附。”《元典章·戶部八·鹽課》:“仍将鹽倉元關客名、鹽數、賣過花名、月日、收到官錢數目,隨於前簿本客名下銷附。”
“銷附”是一個曆史詞彙,主要指注銷記錄并附加備注,常見于元代官方文書記錄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在簿冊或文書中對已完成事項進行注銷(标記為處理完畢),同時添加附記(補充說明相關信息)。例如處理公務或財務時,需在原始記錄旁注明完成日期、金額等細節。
應用場景
主要用于元代行政與財務流程,如:
該詞出自《元典章》:
“銷附”反映了古代文書管理的嚴謹性,通過雙重記錄(注銷+備注)确保事務可追溯,類似于現代的“歸檔标記”制度。其核心在于流程透明與責任明晰。
如需進一步了解元代行政制度或具體案例,可參考《元典章》相關原文或曆史研究文獻。
《銷附》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銷滅、消滅。它常常用來形容将被束縛、附着的東西徹底剝去或消除。
《銷附》由部首「钅」和「附」構成。
「銷」部首為「钅」,拆分後為「金」,表示與金屬相關。
「附」筆畫為8畫。
《銷附》這個詞源于古代的漢語,是由兩個獨立的漢字組合而成。《銷》常被用于金屬相關的詞語,表示與金屬有關的消除、銷滅。《附》表示附屬、附加,合起來表示将附着的東西徹底消除。
《銷附》的繁體字為「銷附」,字形變化較小,隻是使用了繁體字的書寫方式。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和現代有所不同。《銷附》在古時候的寫法可能有一些差異,但基本的意思與現代相同。
1. 經過全體同仁的努力,銷附了這一企業的債務。
2. 困擾着他多年的頑疾終于在治療後被成功銷附。
1. 解附:解除附加物的束縛。
2. 銷毀:将物品徹底毀滅。
3. 消除:将某種欠好的事物或影響完全除去。
1. 排除:将某事物從中排除掉。
2. 根除:徹底除去,使無法繁殖。
3. 剔除:将不想要的事物去掉。
1. 附加:将某種事物加到其他物體上。
2. 依附:依靠、黏附于某人或某事物上。
3. 附着:物體粘附在其他物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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