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祭地祇之壇。《晉書·武帝紀》:“并圜丘、方丘於南北郊,二至之祀合於二郊。” 宋 王安石 《議郊祀壇制》:“天陽而動,地陰而靜,故祭於澤中之方丘。”
方丘在漢語中主要有三重含義,分别源自古代禮制、風水堪輿及文學象征:
指古代帝王祭祀地神(後土)的方形高台,與祭天的圓形“圜丘”相對應。《周禮·春官·大司樂》明确記載“夏日至,于澤中之方丘奏之”,表明其形制取“天圓地方”之意,象征大地。方丘多建于都城北郊,儀式莊嚴,體現古人對土地的崇拜。清代《大清會典》亦詳載其建築規制與祭祀流程。
在堪輿理論中,“方丘”指四周略高、中央平坦如台狀的方形地塊。《地理人子須知》稱此類地形“藏風聚氣”,屬吉壤,宜建宅或葬墳,如徐善繼所述:“方丘若台,氣蓄其中,主子孫昌熾”。
古典詩文常以“方丘”代指疆域或鄉土,如明代宋濂《燕書》中“裂方丘而分之”,喻指分割領土。此用法強調地理空間的方正屬性,承載文化歸屬感。
拓展知識
“方丘”與“圜丘”共同構成中國古代祭祀體系的核心空間符號。《禮記·祭義》雲:“郊之祭也,大報天而主日也;社之祭也,大報地而主陰也”,二者分别對應陰陽哲學觀念,成為傳統禮制建築的典範。
參考文獻
“方丘”是古代祭祀地神的方形祭壇,具有以下特點:
基本含義
指古代用于祭祀地祇(地神)的方形祭壇,與祭天的圜丘(圓形)相對應。根據《晉書·武帝紀》記載,方丘通常位于都城南郊,冬至與夏至的祭祀活動分别在圜丘和方丘舉行。
形制與象征意義
方丘為方形結構,象征"地方"之說,符合古代"天圓地方"的宇宙觀。其選址多在低窪的澤中,因《周禮》注疏提到"因下以事地,故于澤中",通過地理特征強化祭祀的陰陽屬性——地屬陰,故祭壇置于低處。
曆史記載
宋代王安石在《議郊祀壇制》中強調:"天陽而動,地陰而靜,故祭于澤中之方丘",進一步闡釋了祭祀場所與自然屬性的關聯。晉代已形成南北郊分設圜丘、方丘的祭祀體系。
字義解析
需查看完整文獻可參考《晉書》《周禮》注疏及王安石相關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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