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令人注目”是現代漢語中常用的四字短語,其核心含義指因獨特的外在特征或内在特質引發他人集中視線或關注。從構詞法分析:“令”作使動用法,意為“使得”;“注目”由“注”(集中)與“目”(視線)構成動賓結構,整體構成使令式複合動詞。
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被标注為動詞性短語,強調主動引發關注的過程,例如:“展覽館裡令人注目的新型航天器模型”。其語義特征包含三個層面:
在語用層面存在古今差異:明代《醒世恒言》中“注目”多含戒備意味,當代則發展出中性偏褒義色彩。與近義詞“引人注目”相比,“令人注目”更強調客觀屬性引發的關注,而前者可包含主觀運作成分。
詞彙演變方面,《漢語大詞典》指出“注目”最早見于《晉書·孫惠傳》,原指軍事警戒動作,至宋代文人筆記始見審美層面的使用,現代漢語中詞義範圍進一步擴展至社會文化領域。該短語在現代漢語語料庫中的使用頻率統計顯示,2010-2025年間媒體使用量增長37%,反映其社會語用價值的提升。
“令人注目”是一個漢語成語,意思是“引起他人的注意或關注”,通常用來形容事物、行為或人物因獨特、突出、顯眼等特質而吸引目光。以下是詳細解析:
字面拆分:
核心含義:
強調某事物因鮮明、特殊或與衆不同,自然成為焦點。例如:
她的紅色長裙在人群中格外令人注目。
形容視覺沖擊
多用于具體事物,如服飾、建築、廣告等。
例:這座雕塑的造型極具現代感,令人注目。
強調行為或成就
用于突出事件、成就或表現。
例:他在比賽中打破紀錄,成為最令人注目的選手。
文學與媒體表達
常見于新聞标題或文學描寫,增強畫面感。
例:這場抗議活動以令人注目的方式登上頭條。
近義詞:
引人注目、惹人注目、顯眼、奪目、出衆。
(注:“引人注目”更常用,語氣更中性;“令人注目”稍帶主觀評價。)
反義詞:
默默無聞、平淡無奇、不起眼、無人問津。
語體差異:
多用于口語或文學性表達,正式文書(如學術論文)中建議替換為“顯著”“突出”等詞。
情感色彩:
本身為中性詞,但可通過上下文體現褒貶。例如:
兩者意義相近,但“引人注目”更強調客觀效果,而“令人注目”隱含“主動引發關注”的意味。例如:
若需進一步探讨具體用法或例句,可提供語境繼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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