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人如有不善,衆人則争相指責。語本《禮記·大學》:“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新唐書·柳玭傳》:“實蓺懿行,人未必信;纖瑕微累,十手争指矣。”
“十手争指”是一個古代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總結如下: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引用或曆史用例,可參考《禮記》《舊唐書》等文獻來源。
《十手争指》是一個成語,用來形容衆人争奪同一職位或地位的競争激烈的場面。在這種情況下,每個人都希望能夠勝過其他競争者,争奪到這個職位或地位。
《十手争指》這個成語的部首拆分是「手」部和「指」部。其中「手」部的筆畫數是4,「指」部的筆畫數是5。
《十手争指》這個成語的來源出自春秋時期的《論語·陽貨》:“豈其仁者,乎人也哉?其未仁者,乎人也,則不能乎己之諒;無幸也,無求也,而何以取之?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有指《十手争指》,可以共玩也,不如擇木而栖乎。”其中的“有指《十手争指》,可以共玩也”傳達了衆人争奪同一地位的意思。
《十手争指》的繁體字為「十手爭指」。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在略有不同,成語《十手争指》在古漢字的寫法為「拾手争指」。
1. 在選拔新主席的競選中,各位候選人正在展開激烈的《十手争指》。
2. 這個職位的空缺引發了一場激烈的《十手争指》,每個人都希望能夠成為下一任。
1. 十指緊扣
2. 指手畫腳
3. 提指畫畫
4. 各顯神通
1. 十人競争
2. 各懷鬼胎
3. 激烈競争
1. 和諧共事
2. 共同合作
3. 無競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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