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對縣官的尊稱。川劇《拉郎配》第八場:“縣尊寄書信,實在為難人。”
“縣尊”是漢語中具有曆史特征的稱謂詞,其核心含義是對古代縣級行政長官的敬稱。以下為詳細解析:
基本定義
“縣尊”一詞由“縣”與“尊”複合構成,其中“縣”指行政區劃單位,“尊”表尊敬之意,合稱即代指一縣之長。該詞多用于宋、明、清時期,常見于公文、書信或民間口頭表達,體現對地方官員的禮敬。
詞源與演變
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記載,“縣尊”最早可追溯至宋代,如《宋史·職官志》提及地方官制時,以“尊”字體現官員地位。明清時期逐漸成為固定稱謂,與“府尊”“道尊”形成層級化尊稱體系。
曆史語境中的使用
在《明會典》《清史稿》等文獻中,“縣尊”特指知縣,即掌管一縣政務、司法、賦稅的最高長官。例如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促織》中“縣尊嚴限追比”的記載,生動反映了該詞在司法文書中的實際應用場景。
語義擴展與消亡
隨着清末官制改革,“縣尊”逐漸被“知縣”“縣長”等中性稱謂替代。現代漢語中僅存于曆史文獻或仿古語境,如傳統戲曲、曆史小說中仍保留此用法,用以還原古代社會風貌。
"縣尊"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解釋:
一、基本含義 "縣尊"是明清時期對知縣的尊稱,主要用于表達對地方官員的敬意。該詞由"縣"(地方行政單位)和"尊"(尊貴)組合而成,字面意為"縣裡尊貴的人"。
二、曆史背景
三、延伸讨論 個别資料(如)提到該詞可能帶有"官員濫用權力"的貶義,但主流文獻及權威詞典均未收錄此用法。推測這種解釋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引申義,建議結合具體文本分析。
四、使用注意 現代語境中已較少使用,若涉及曆史題材創作或文獻研究時,需注意其時代性。例如在明清背景的小說中,可用"縣尊"指代知縣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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