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中國對中外互市商船的通稱。亦指海外貿易。《新唐書·盧奂傳》:“污吏歛手,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幹其法,遠俗為安。”《資治通鑒·唐玄宗開元四年》:“有胡人上言海南多珠翠奇寶,可往營緻,因言市舶之利。”《明史·外國傳四·琉球》:“貢使至 浙江 ,典市舶者復請籍其所齎。”
(2).市舶使或市舶司的省稱。《宋史·食貨志下八》:“九年, 集賢殿 修撰 程師孟 請罷 杭 , 明州 市舶,諸舶皆隸屬 廣州 一司。”
“市舶”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專業性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中國古代管理海外貿易的官方機構或相關事務。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市”指交易、貿易,“舶”特指航海大船,合稱後引申為“海外貿易管理”或“對外貿易的官方職能”。具體可從三方面展開:
機構職能
作為專有名詞,“市舶”常與“司”連用為“市舶司”,是宋元時期在沿海港口(如廣州、泉州)設立的官方機構,負責船舶登記、關稅征收、進出口商品檢驗等職能。據《宋史·職官志》記載,其職責包括“掌蕃貨、海舶、征榷、貿易之事”(漢典網,2023)。
曆史沿革
該制度始于唐代“市舶使”,完善于宋代,延續至明清的“市舶提舉司”。其演變反映了中國古代海上絲綢之路貿易管理的制度化進程(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2021)。
現代語義延伸
在現代漢語中,“市舶”多用于曆史研究或文學創作,指代古代海外貿易體系,例如“市舶條例”“市舶文化”等短語,常見于經濟史文獻及海事政策研究領域(《中國曆史大辭典》,1992)。
“市舶”是古代中國與海外貿易相關的術語,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綜合解析:
字面構成
“市”指市場、商貿活動,“舶”指大型船舶。組合後泛指中外互市商船或海外貿易行為。例如《新唐書》記載:“污吏歛手,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幹其法”,此處“市舶”即指貿易商船。
引申含義
常被用來形容經濟繁榮、商貿興盛的景象,如“市舶之利”即指海外貿易帶來的收益。
唐宋元時期
泛指中外互市的所有商船,政府通過設立市舶使(唐代)或市舶司(宋代)管理貿易,征收“舶腳”(關稅)。南宋尤其重視市舶制度,以“招徕遠人,阜通貨賄”為目的。
明清時期
“市舶”既指具體的貿易船舶或海外商貿活動,也代指相關管理機構。其内涵隨朝代政策變化而調整,是研究中國古代海外貿易史的重要概念。如需深入,可查閱《新唐書》《資治通鑒》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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