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形資産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态但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非貨币性可辨認資産。以下是詳細解析:
法律屬性
需滿足企業擁有或控制權,例如專利權需通過法律程式确權。
物理特性
不具有實物形态,區别于設備、存貨等有形資産。
經濟價值
能通過使用或轉讓産生未來經濟利益,如商标權可提升産品溢價。
可辨認性
必須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常見類型 | 特殊說明 |
---|---|
專利權 | 需通過國家專利局授權 |
商标權 | 包括注冊商标及未注冊馳名商标 |
著作權 | 涵蓋軟件、文學作品等 |
土地使用權 | 僅指有償取得的開發用地 |
特許經營權 | 如連鎖品牌加盟權 |
非專利技術 | 需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 |
注:商譽雖無實物形态,但因不可單獨辨認,會計處理中通常不列為無形資産。
與有形資産關系
無形資産需依附于有形資産發揮作用,如品牌價值通過實體産品體現。
計量特殊性
初始計量可采用曆史成本法或公允價值法,後續計量涉及攤銷與減值測試。
法律保護要件
部分類型(如專利、商标)需完成法定登記程式才可确權。
如需了解特定類型資産的評估方法或會計處理細則,可查閱《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産》及資産評估準則文件。
無形資産是指企業所擁有但無形體現的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資産,如品牌價值、專利權、客戶關系等。無形資産是企業發展和競争的重要資源之一,可以為企業帶來長期的經濟效益。
無形資産的拆分部首為無(無字旁)和資(貝字旁),共六個筆畫。
無形資産這個詞由兩個漢字組成,無、形、資、産。其中,無表示沒有或不存在,形表示外表或形态,資表示具有價值的財産,産表示産生或擁有。綜合起來,無形資産指的是沒有實體形态但具有一定價值的財産。
無形資産的繁體寫法為「無形資產」。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無形資産可以寫作「無形財產」。
1. 這家公司的無形資産主要來自于其強大的品牌價值。
2. 在商業競争中,無形資産的重要性逐漸凸顯。
1. 無形資産評估
2. 無形資産管理
3. 無形資産轉讓
無形財産、非物質資産
有形資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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