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廷的意思、縣廷的詳細解釋
縣廷的解釋
亦作“ 縣庭 ”。古稱縣官行使政令的處所。《史記·遊俠列傳》:“ 解 執恭敬,不敢乘車入其縣廷。”《後漢書·循吏傳·孟嘗》:“ 上虞 有******至孝養姑。姑年老壽終,夫女弟先懷嫌忌,乃誣婦厭苦供養,加鴆其母,列訟縣庭。”
詞語分解
- 縣的解釋 縣 (縣) à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á 古同“懸”。 筆畫數:; 部首:厶; 筆順編號:
- 廷的解釋 廷 í 封建時代君主受朝問政的地方:朝(俹 )廷。宮廷。廷杖。廷試(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廷對(a.在朝廷中當衆對答;b.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 筆畫數:; 部首:廴;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縣廷是古代中國縣級行政機構的核心場所,指縣令(或縣長)處理政務、審理案件及屬官辦公的官署,相當于後世的縣政府衙門。其概念包含機構與物理空間兩層含義,核心功能在于維護地方治理與司法秩序。以下是詳細解析:
一、基本定義與行政職能
縣廷是縣級最高行政長官(秦漢稱縣令或縣長)及其屬吏(如丞、尉、主簿等)的辦公場所。作為地方行政中樞,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 發布政令:傳達朝廷诏令,實施賦稅征收、戶籍管理、徭役調配等政務。
- 司法審判:縣令作為地方司法官,在縣廷審理訴訟、裁決糾紛,維護律法執行(《漢書·百官公卿表》載:“縣令長……皆掌治民,顯善勸義,禁奸罰惡,理訟平賊”)。
- 檔案管理:保存戶籍、田契、刑獄文書等官方檔案,為行政決策提供依據。
二、建築結構與象征意義
縣廷通常由多重功能性建築構成:
- 廷門:官署正門,象征權力威嚴,百姓訴訟需經此進入(《後漢書·輿服志》應劭注:“廷,平也。……吏民冤訟,詣廷平之”)。
- 聽事堂(廳事):縣令升堂理事、接見屬吏及民衆的正廳,為權力運行的核心空間。
- 獄犴:附屬監獄,關押待審囚犯(《史記·酷吏列傳》有“縣廷獄”記載)。
- 屬曹廨舍:縣丞、縣尉等屬官的辦公場所及文書檔案庫房。
三、與相關概念的辨析
- 縣廷 vs 縣衙:二者常混用,但“廷”更強調官署的司法職能(如“廷尉”為中央司法官),而“衙”側重官署建築實體。清代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考證:“古者縣之庭曰廷……後世謂之衙”。
- 縣廷 vs 郡府:縣廷隸屬郡府(郡級官署),執行郡守指令并上報政務,構成秦漢郡縣制的基層節點(《漢書·地理志》載郡縣分級管理體系)。
四、曆史演變與文獻例證
縣廷制度定型于秦漢,延續至明清:
- 秦漢:雲夢睡虎地秦簡《封診式》記載案件審理需“詣縣廷”,證明其司法職能。
- 漢代:《漢書·朱博傳》載朱博任縣令時“斥罷諸病吏,縣廷由此大治”,反映其對吏治的整頓。
- 後世演變:隋唐後多稱“縣衙”,但“廷”作為司法象征仍存于“縣廷”“公廷”等詞中。
權威參考文獻: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縣廷"詞條釋義。
- 班固《漢書·百官公卿表》,中華書局點校本。
- 範晔《後漢書·輿服志》應劭注,中華書局點校本。
- 司馬遷《史記·酷吏列傳》,中華書局點校本。
- 顧炎武《日知錄·衙》,清刻本影印本。
網絡擴展解釋
“縣廷”是古代中國行政體系中的專有名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一、基本定義
指縣級官員行使政令的行政場所,即縣衙或縣府辦公處。該詞由“縣”(古代地方行政區劃基本單位)和“廷”(原指庭院,引申為政務場所)組成,如《史記·遊俠列傳》記載“解執恭敬,不敢乘車入其縣廷”。
二、延伸含義
可代指縣級官員的職位與行政權力,如《後漢書》記載的“列訟縣庭”案例,體現了縣廷作為地方司法與行政權力中心的職能。
補充說明
“廷”與“庭”在漢字演變中逐漸分化:“廷”專指朝廷、官府(如宮廷、縣廷),“庭”則指物理空間(如庭院、家庭)。該詞現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現代行政體系中已無對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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