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竹黃。黃,也寫作“簧”。一種工藝品。把竹筒去青,煮曬壓平後,膠合或鑲嵌在木胎上,磨光,刻上人物、山火、花鳥等。産品以果盒、文具盒等為主。
翻黃(又稱"翻簧")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專業工藝指向的詞彙,指中國傳統竹刻工藝中的特殊技法。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該詞特指"将毛竹鋸成竹筒,去節去青後煮沸,使其軟化展開壓平,膠合或鑲嵌于木胎表面進行雕刻"的工藝手法。其核心工藝特點包含三方面:
材質處理
取直徑超過20厘米的毛竹為原料,經蒸煮軟化後剖成0.5毫米薄層,通過壓模形成平整竹簧闆。這種物理改性技術使竹材獲得象牙般的雕刻質感。
雕刻特征
工匠在米黃色竹簧表面施以陰刻、浮雕、镂雕等技法,常見紋樣包括回紋、博古紋及山水人物。故宮博物院藏清代翻黃竹刻文具證明其工藝可呈現細如發絲的雕刻精度。
曆史源流
該技藝可追溯至乾隆年間浙江黃岩地區,道光《黃岩縣志》載:"竹器精良,異于他處",2007年黃岩翻簧竹雕列入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現代傳承中,邵陽、黃岩兩地形成"南邵北黃"的工藝流派分野。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數字博物館收錄的工藝檔案顯示,完整的翻黃制作需經108道工序,成品具有"色如蜜蠟,聲似金玉"的獨特質感。這種技藝承載着中國竹文化從實用器向藝術品演進的重要曆史節點。
“翻黃”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主要含義:
翻黃(拼音:fān huáng),也寫作“翻簧”,指一種傳統竹制工藝,即竹黃。通過将竹筒去除青色表皮,經過煮曬、壓平等處理後,膠合或鑲嵌在木胎上,再打磨雕刻圖案,制成工藝品。
部分資料提到“翻黃”作為成語使用,意為“竹黃”,但此用法較少見,更多語境下仍指向工藝技術。
如:“米店的招牌用翻黃的紙貼成,隱約可見曾經的‘藥鋪’字樣”(引自文學作品)。
“翻黃”的核心含義是傳統竹工藝,需結合具體語境區分其引申用法。如需進一步了解工藝細節,可參考竹藝相關文獻或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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