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spicuous;showy;eye appeal] 醒目;引人注目
“顯目”是一個形容詞,表示某事物在視覺上明顯、引人注目,通常用于描述設計、标志或位置等容易吸引注意的特征。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的解釋綜合了詞典定義(如漢典、查字典)及實際應用場景(如網頁造句),權威來源包括(樂樂課堂)、(漢典)、(查字典)等。
《顯目》意思是表現出色,引起注意的意思。它可形容事物突出或人物才華出衆,能夠吸引他人的目光。
《顯目》的部首是日(日字旁),它由6個筆畫組成。
《顯目》源于漢語詞彙,是由《顯》和《目》兩個詞組成。《顯》指顯露、明顯之意,表示突顯、凸顯的意思;《目》指眼睛,表示眼睛所能看到的事物。
《顯目》的繁體字為「顯目」。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顯目》的古代寫法為「顯目」或「顯睛」。
1. 他在比賽中展現出了顯目的技巧,赢得了觀衆們的喝彩。
2. 這件新款衣服在商店櫥窗中顯目奪目,吸引了很多人駐足觀看。
顯眼、顯著、顯赫
引人矚目、醒目、顯眼。
不起眼、不顯眼、不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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